我的房子被移歪了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8日 14: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com

  

    大家好,歡迎收看本期《法治視界》。今天我們節目的主人公是江蘇海門市常樂鎮的季祖德、王信美夫婦倆,他們近些年一直做著生意,攢了些錢。因此決定蓋一處大房子。房子蓋好了,兩人喜遷新居。可就在2003年春天,他們卻要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建好的房子被移到別處,這又是為什麼呢?

  

    這是位於海門市常樂鎮農民街上的一幢私人住宅樓,樓房的主人是當地居民季祖德、王信美夫妻倆。這幢磚混結構的樓房南邊為三層,局部四層,是1996年,季祖德一家請鄉里的建築隊花了46萬元建造的,後來又花了十幾萬元進行裝修,這幢私人蓋建的居住樓房,不要説是當時,就是現在看上去,也還是十分氣派。可是,這幢當年花了好幾十萬建的樓房如今卻已荒廢了一年半的時間,無人居住,門前也是雜草叢生。其實,這幢樓房原來並不在目前這個位置。2003年4月,因為政府要建造從海門常樂到啟東久隆的常久公路,需要對季祖德家的這幢樓進行拆遷。

  

    季祖德妻子 王信美:我們考慮的是這棟房子拆可惜了,可以往北移的話,就是保證這棟房子不要拆遷,就在這個情況下,他們就請來了南通國濤公司。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于2001年籌備成立,專營建築物平移工程。幾經商洽,季祖德和國濤公司簽了一份合同。2003年5月8日,國濤組織施工人員進場做好房屋移動前的施工準備工作,6月10日下午正式移動房屋,僅短短3個小時後,移房工程就結束了。季祖德家的這幢樓從南向北移位大約7米。可是隨後事態的發展卻令人始料不及。在房屋移動後不久,季祖德發現房屋傾斜,要求國濤公司糾偏加固,而國濤公司卻認為房子原來就是傾斜的,要加固可以,但需要季祖德先把98800元的移動費交清,再付糾偏的費用。

  

    許國濤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已經造成傾斜的主要原因是我們公司造成的,那麼我們公司免費給他糾偏加固,對不對?如果不是我們造成的,他應該付相應的糾偏加固費用,但是移動費用他是不好少的。

  

    如果説比薩斜塔是世界建築名勝,讓人驚嘆。那麼季祖德的房子發生了傾斜,則讓他擔驚受怕。因為如果繼續住在裏面,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季祖德覺得,移動他們房子的國濤公司應該對此負責,免費為他的樓房糾偏加固。可是國濤公司卻認為房子在移動之前就是斜的,自己根本就沒有責任。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他又該怎麼辦呢?

  

    2003年9月,季祖德把國濤樓宇整體移動公司訴至法院,認為是國濤公司施工不當造成房屋傾斜,要求國濤立即糾偏加固,同時要求國濤公司按合同約定賠償98800元(字幕)。

  

    季祖德在起訴前曾委託江蘇省房屋安全檢測中心對自家移動後的樓房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整幢房屋整體向北傾斜最大為24 .3‰,超過了危險房屋鑒定標準規定的7‰的限值,已構成危房。而這份檢測報告正是他不支付移動費,並索賠等額錢款的重要依據。對此,國濤公司又持何觀點呢?

  

    王羽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代理人:如果説是以前就存在危房了,那麼後邊如果要承擔危房責任的話,那顯然是不可能的,違反常理的。

  

    倪雲生 季祖德的委託代理人:他認為在移動當中是可以糾正原來的傾斜的,事實上有關專家也認為這個在移動當中是可以糾正的,他的第二套的移動方案也寫清楚是可以糾偏的,在就位當中,但是他沒有實行這樣一個方案,所以這裡不存在誤解的問題,就是即使原來傾斜的話,他也可以糾偏的,他是明知的,不是誤解。

  

    這份合同是2003年4月22日,由季祖德和國濤公司在移動房屋之前訂立的。合同約定,國濤對移動後的樓房保證完好,總移動費用為98800元(季祖德在施工方進場時先付18800元),合同第五條的其他事項一欄,以手寫的文字標明,國濤公司在移動房屋竣工一年內,發現房屋有嚴重質量問題,並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季祖德一方有權要求國濤退還全部移動費,並賠償損失98800元。也就是説,如果房屋移動後一年內鑒定為危房,國濤公司不僅不收移動費,還要退給業主98800.

  

    許國濤:從這個合同的簽訂到合同的履行,我個人認為從一開始我們就鑽進了他設置的陷阱,就在簽訂這個合同的時候,他為什麼不談這個賠償的問題,後來他把這個合同拿過來以後,我也沒怎麼留心看到這個第五條的約定,但是我認為它沒問題,因為我不知道他房屋是傾斜的,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我們沒有對這個房屋進行檢測,我們從外圍一看這個房子完全可以移動的。

  

    國濤公司稱雖然他們在訂立合同時沒有對房屋進行檢測,但是在正式移動前,對房屋的勘測過程中,施工人員還是發現了原來的房屋就存在傾斜。

  

    許國濤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 總經理:當時我們從三層往下吊線的時候,就發現它傾斜25公分,怎麼發現的呢?就是當時我們一個施工人員在屋子裏面潑了一杯水,潑到地上的時候,它這個水就順著這個方向一直往北流。

  

    國濤公司稱在移動前發現原房屋傾斜後沒有要求業主簽字認定,是他們工作中的一個疏忽,而對此,業主季祖德一方認為要確認這幢樓房移動前就存在傾斜缺乏依據,即便有傾斜也絕不構成危房。

  

    倪雲生 季祖德的委託代理人 : 不管什麼房子只要他同意移動的,他就有這個義務保證完好,這是合同的本意。

  

    我們注意到,在雙方簽定的移房合同中,有兩處出現了"完好"這個字樣,一處是要求國濤公司將樓房整體完好移動,一處是國濤對移動後的樓房保證完好。

  

    許國濤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 總經理: 房屋完好就是説房屋不出現大的裂縫,不超過國家規定的危房的,裂縫的危房標準。

  

    在法庭上,原被告各執己見,爭論不下。雙方都覺得自己有理。正當他們等著法院的最後判決時,沒想到國濤公司又後發制人,反過來把季祖德告上了法庭。這讓季祖德始料不及。

  

    2004年5月,原被告的角色又進行了一次互換,國濤公司把季祖德給告上了法庭,要求季祖德立即支付工程款98800元,撤銷樓房移動合同中第五條的約定(字幕),季祖德針對國濤的這次起訴又提出了索賠13873元的反訴請求。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海門法院根據國濤公司的申請,就該房屋傾斜的原因委託南京東南建設工程安全鑒定有限公司進行了鑒定,該鑒定認為,到2004年8月,季祖德房屋傾斜率為23.95‰,遠遠超過危房7‰的限值,嚴重影響使用安全,該房屋的不均勻沉降還在加劇。鑒定認為,傾斜原因是多方面的,樓房南面為三層,北邊為四層,而96年建造時南北採用了相同的基礎寬度,這樣房屋北邊的沉降就大於南邊的沉降。在平移施工中,對老基礎北邊掏空土也有可能加劇房屋的傾斜。此外,房屋平移單位沒有對房屋平移後的沉降進行計算,平移後的房屋部分置於老基礎,部分置於新基礎;在施工前、施工過程中以及平移後,施工方缺少對該建築變形的測量,從而沒有控制住房屋新的不均勻沉降。對於這份鑒定,國濤公司並不認可。

  

    許國濤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 它這個傾斜是日積月累,它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來的,很慢的,不可能像你挖一點土,它就往這邊傾斜了,那房子不是倒掉了嘛。

  

    國濤公司認為房屋在移動後增加的傾斜角度是由於業主沒有在平移後及時進行回填造成的,而季祖德一方則認為回填應由施工方來完成。

  

    倪雲生 季祖德的委託代理人:回填責任這個合同上沒有明確回填應該由我們來承擔,這是一。第二個,就是説按照常規這個挖土跟回填它是一個相對應的,挖也是他們挖的,填土應當由他們挖。

  

    海門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雙方約定的違約條件已經構成,于2004年11月10日,對由季祖德提起的訴訟和由國濤公司提起的訴訟分別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按約賠償季祖德經濟損失98800元,同時,法院駁回了兩起案件中原被告的其他一切訴請。國濤公司對兩起案件的判決結果都表示不服,分別提出上訴。

  

    許國濤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 可糾偏只要一萬多塊錢,不讓糾偏叫我們賠償他九萬多,讓他得到非法的所得,這是我認為是不公正的。

  

    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立案受理後,審判法官特地趕到海門常樂鎮季祖德家進行了現場查看。

  

    現在,樓房內蛛網盤結,地面、頂墻已經出現了多處明顯裂縫,地磚嚴重變形。季祖德夫婦説由於房屋向北傾斜,如果逢到下雨,雨水就會由南往北,從陽臺往屋裏淌,室內積水有時能達到一公分多,大兒子結婚時的很多電器傢具已被損壞,現在全家老小八口人都租住在外,每月有680元的房租開支。

  

    記者:如果説還是由原來的國濤公司給你們糾偏的話,你們願意嗎?

  

    王信美 季祖德妻子:這個我自己也想不通了,因為我一次平移就被你們移成這個樣子,那我明知你沒有本事,把我(的房子)移壞了,我第二次再叫你(糾偏),我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嘛。

  

    花了那麼多錢和精力才建成的樓房現在卻成了危房,一家人還不得不長期租住在外,這讓季祖德是越想越生氣。隨著案件的審理,他突然想起,當初與國濤公司簽訂施工合同時,對方並沒有給他出示資質證書。

  

    季祖德夫婦向法官強調,國濤公司是沒有資質的建築平移單位,記者專門就資質問題採訪了國濤公司。

  

    許國濤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在定合同的時候,就是我們首先出示給他的是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我們也説過資質證書我們是沒拿到,當時是沒有拿到。

  

    記者:跟他們説明了的?

  

    許經理:説清楚的。

  

    國濤公司告訴記者,他們從2001年就開始申報資質,一直申報了三年,直到2005年1月11日才拿到了由江蘇省建設廳頒發的資質證書。

  

    許國濤 南通國濤樓宇整體移動有限公司董事長 總經理:要辦理資質它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樣板工程以後他才能辦理資質,你比方説平移也好、糾偏也好,都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樣板工程,並且是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的,你如果説不做你哪來的樣板工程呢?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物的糾偏平移屬於特種專業工程,這種工程,它的專業承包企業資質不分等級,而獲得資質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企業完成過本類特種工程2個以上,工程質量合格。

  

    企業具有相應的特種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

  

    企業註冊資本金1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産120萬元以上。

  

    企業具有相應的特種技術、設備和檢測工具。(字幕)

  

    據了解,國濤公司是目前南通地區唯一獲得資質的建築物平移單位,儘管如此,國濤公司並不否認在2003年,他們幫季祖德家平移房屋時還沒有獲得資質。

  

    目前,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國濤公司提起的這起上訴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看來,法律法規與現實之間,還有一個空白。要獲得資質就要先完成過兩個工程,而要完成工程又需要資質證書。看來,所有的矛盾和困惑都因房子的平移而産生。言歸正傳,其實建築物的整體移動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些相關的資訊鏈結:

  

    資訊鏈結:

  

    ●2003年4月15日,上海音樂廳在59台千斤頂的作用之下緩緩上升,告別了"安居"72年之久的故土,踏上向東南方向平移66.4米的"動遷"之旅。摘自《北京青年報》

  

    ●銀川一9層(局部10層)、重7000噸的高樓經過7天整體平移近40米後,于2003年11月1日完成"搬家"。摘自《北京晚報》

  

    ●2004年11月,重達14800噸的廣西梧州市福港樓順利平移到位,該樓高34米共9層,整幢大樓往後平移35米,平移後往西南方向旋轉2.8度。摘自《梧州日報》

  

    自己的房子不能住了,傾斜還在不斷加劇,季祖德是心有不甘。而國濤公司也覺得自己很冤枉。那麼現在的情況怎麼樣呢?我們來連線南通電視臺《法治縱橫》欄目的記者陳筱琳。

  

    連線

  

    1、對這起糾紛,法院有審理結果了嗎?

  

    (這起糾紛現在是發回重審了,但還沒有結果。國濤公司現在同意給季祖德的房子免費糾偏加固,但移動的費用季祖德必須支付。可是季祖德現在的觀點是不需要國濤公司給自己的房子糾偏,他們只要賠償。)

  

    2、按照國濤公司的意思,它們在移樓之前就發現了房子傾斜,那他們在移樓之後為什麼沒有對原來的傾斜進行糾偏呢?

  

    (國濤公司的負責人説,他們當時針對原來的傾斜,是有過一個糾偏方案的,但是由於後來和房主發生了爭執,所以就沒有實施。)

  

    3、那這幢房子現狀如何?季祖德一家人還租住在外嗎?

  

    (房子現在還是荒廢在那兒,沒有辦法居住。而季祖德一家人也還是租住在外面,生活各方面都挺不方便的。)

  

    4、這件事發生之後,國濤公司吸取了哪些經驗教訓?

  

    (國濤公司表示,它們以後在接項目的時候,一定會跟客戶就一些細節問題考慮的更週全,約定的更明確,以免再發生糾紛。)

  

    把一幢房子從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絕非輕而易舉,需要專業的人員和高超的技術,因為移完之後,人還得在裏面長期居住或者工作,這直接關係到人們的生命財産安全,所以,我覺得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又半點閃失和馬虎,特別是在簽合同時,業主和施工方之間各自的權利義務和相關責任,該明確的還是應該以書面形式具體明確下來,以免日後生出糾葛。正是在這一點上,本案的發生有偶然因素,也有必然因素。

  

    好,感謝收看本期《法治視界》。明天見。

  

責編: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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