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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西安6月8日電(記者 冽瑋)曾經轟動一時的西安交大一附院偷嬰兒案,6月8日下午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葛倩茹有期徒刑一年。
審理查明,被告人葛倩茹為收養一名嬰兒,于2009年11月21號淩晨5點左右,來到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身著從該院護士更衣室盜取的醫用白大褂,進入醫院婦産科3號病房,以給張某所生的嬰兒進行檢查為由,從張某嬸嬸手中騙走女嬰後,逃離現場。去年11月30號,葛倩茹在廣東省東莞市被公安機關抓獲,被拐嬰兒成功獲救。
法院認為,被告人葛倩茹以收養為目的,用矇騙的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其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在量刑過程中,法院考慮到被告人葛倩如是初犯、偶犯,認罪態度較好,而且未對拐騙的女嬰造成傷害,已賠償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在判決是時予以從輕處罰。
庭審後,被告人葛倩茹親屬與被拐騙女嬰的親屬就民事賠償達成協定,被告人葛倩茹親屬賠償被拐騙女嬰及其親屬一萬元損失。(完)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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