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門遺産案開庭侯耀華未現身(圖)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5日 03: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原告侯瓚在庭審時落淚。 郭曉小(左一)和牛成志(左三)在聽取原告發言。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昨天下午,備受關注的侯耀文遺産案,在熱議一年後,由西城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侯耀文的兩個女兒侯瓚、侯懿珊將侯耀華、侯耀文生前好友牛成志、侯耀文弟子郭曉小和郭曉小之妻劉一告上法庭。指稱四被告未經其同意就擅自處分遺産。

  對於侯耀文銀行存款僅130余萬且基本被取走的事實,和目前法院清點的侯耀文生前物品,侯瓚因取證困難,對此表示“認了”。

  原告

  兩位原告是被繼承人侯耀文先生的合法繼承人,她們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被告佔有並拒絕返還侯耀文的遺産,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被告實際控制了玫瑰園的財物。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於各位被告對於侯耀文遺産處置是否具有正當性、合法性的問題。但被告的代理人在其所發表的代理意見當中,始終回避這個焦點問題,我們的確要感謝侯耀華先生包括在座的郭曉小、牛成志為侯耀文先生喪事辦理的行為。但這並不代表被告就有權處理侯耀文先生的財産。

  被告

  本案發展到目前,侯耀華先生認為自己是有責任的,如果當時把所有的問題都落實到書面文字上,就不會出現今天的問題。從法律角度上講,侯耀華先生應從處理後事一開始,就與侯瓚簽下協議,立字為據,但是這一點可能做到嗎?哪個家庭會這樣做?果真這樣做,這個家也就不叫家了!

  總之,本案是一個道德與法律的博弈,是一個理性與非常態的認識的分辨。考察著每個人的道德、良心、人格、人品,包括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

  昨天下午2點,原被告雙方進入法庭,法院準時開庭。侯耀文女兒侯瓚、第二被告牛成志和第三被告郭曉小親自到庭。第一被告侯耀華未現身。

  侯瓚姐妹稱,父親去世後,侯耀華第一時間趕到父親生前居住的玫瑰園,主持料理後事,並實際控制玫瑰園的所有遺産。牛成志在侯耀華的授意下取走父親名下多筆銀行鉅款。郭曉小夫婦二人使用私家車輛和搬家公司,拉走了玫瑰園別墅的所有物品,800多平方米的整個別墅被“洗劫一空”。

  另外,親朋好友送來禮金30萬和侯耀文徒弟為購買墓地的贈款約有30萬,也被侯耀華等人收取。

  侯瓚姐妹稱,她們兩人是侯耀文遺産的合法繼承人,他人無權佔有、處分其任何遺産。被告方未經其同意就擅自處分,應如數返還全部遺産,這是其法定義務。

  庭審中,侯耀華等人的律師答辯稱,侯瓚所述與事實不符。取款和用款,侯瓚是知情的,130余萬存款用於處理侯耀文債務等事項。另外侯耀華還花費108萬為侯耀文修建墓地,除17萬是徒弟們捐贈外,其餘都是侯耀華出資。對此,原告方指出,侯耀華修的是家族墓地,且是個人行為。

  侯耀華的律師稱,代為保管侯耀文的生前物品,是因為侯耀文至今未下葬,“談論遺産分配尚不現實”。

  庭審最後,因雙方分歧較大,法院不再做調解工作,法院將擇日宣判。

  庭審現場

  侯瓚被指曾想多分財産

  侯耀華的律師稱,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侯家的規矩是親人去世一年後才分遺産。但在侯耀文的葬禮期間,侯瓚就多次拿走侯耀文的生前物品,還有了多分遺産的想法,但侯耀華未予理會。侯瓚還帶著一些人到咖啡廳裏,詢問分遺産的意見,在場的人説妞妞作為未成年人應該多分。

  該律師稱,2008年4月,鐵路文工團為侯耀文準備逝世一週年的紀念活動。侯瓚發出律師函,稱凡涉及侯耀文的事情均需與侯瓚聯絡,侯瓚以唯一繼承人的身份自居。當年5月,侯瓚給侯耀華發短信,要求借款60萬,用於出國等費用。侯耀華徵求侯耀文徒弟意見後,未借錢給她。一個月後,侯瓚母女以侯耀文骨灰證丟失為名,到八寶山革命公墓換了一張新的骨灰證。侯耀華持有的骨灰證明變成一張廢紙,他將不能取出胞弟的骨灰完成安葬,“還有比這更大的事嗎,不知各位能否體會到侯耀華的悲憤?”

  侯耀華的律師稱,由此侯耀華和侯瓚的關係發生變化,並停止交納侯耀文別墅的貸款。

  證言“反咬”侯瓚私拿物品

  在開庭前,侯瓚曾撤回郭德綱等3人的證人證言,其他出庭證人和證人證言則一直保持神秘。在昨天的庭審中,證人終於“揭開面紗”。昨天,侯瓚一方未提供任何證人證言,侯耀華一方有出庭證人一個和證人證言一份。

  侯耀華一方提供的證言之一來自郝傑(音),以證明侯瓚曾從玫瑰園別墅拿走一些物品。據郝傑自述,她今年78歲,是侯寶林的養女,從小在侯家長大,曾在侯耀文發喪期間幫忙。侯耀華的律師稱,因郝傑年老體弱且生病,無法親自到庭。

  郝傑説,她曾給侯瓚拿過一隻進口男錶、一個水晶眼鏡,和一個拇指大的白玉。還有一次,“侯瓚從二樓下來,拿著一尺多長的包,看到我後,她顯得很慌張,隨後將包放在車裏帶走了”。“不知道後來侯耀華怎麼知道侯瓚拿東西了,還説你怎麼不管,我是讓你來照看的”,郝傑説她還為此和侯耀華吵了一架。

  郝傑稱,辦完喪事後,侯瓚曾三次來到其在天津的家裏,問她家有沒有侯耀文的東西,並翻箱倒櫃把她家裏翻了個遍。

  對此,侯瓚的律師稱郝傑所述沒有依據,且侯瓚跑到她家裏翻箱倒櫃也不符合常理。侯瓚的律師還提出郝傑證言的公證是昨天白天所做,其看病的門診證明卻是昨天晚上。“先知先覺知道她發病,提前去做公證證明,這合理嗎?她是在代理人的刻意安排下,拒絕出庭。”律師説。

  侯瓚幾次落淚曾想退庭

  昨天下午,侯耀華的證人出示侯耀文生前珍貴照片,並稱在進行遺體火化前,他曾讓人將侯耀文的指甲剪下留給侯瓚時,坐在原告席上的侯瓚,忍不住掉下眼淚。

  庭後,眾多媒體衝上前採訪侯瓚,問及遺産問題三年未決,侯瓚作何感想時,侯瓚還未開口説話,眼淚便簌簌落下,她背轉過身去拭淚,以掩飾自己的“失態”。侯瓚的律師幫她解釋説,“庭審中,侯瓚幾次落淚,並且在中途提出退場,我勸她堅持下來”。

  對於證人所稱侯瓚曾拿走侯耀文物品一事,侯瓚稱,她所受的教育使她知道什麼該拿和什麼不該拿。侯瓚説,侯耀文3週年的忌日即將來臨,她希望父親儘快入土為安。

  庭審焦點

  >>焦點一

  侯耀文遺産有多少

  【銀行存款】

  法院在11家銀行進行調查取證,查明侯耀華僅有銀行存款130余萬,且存款已被牛成志取走人民幣128萬和1萬美金。

  侯耀華等人的律師稱,銀行存款被取出用於清償債務20萬、演出違約金20萬、退還廣告費8萬、物業費和侯耀文別墅房貸等70余萬。

  【生前物品】

  法院在5月27日,前往侯耀文生前物品存放處清點。昨天,這些物品均在庭審中首次悉數曝光。

  在侯耀華的一處房子裏,8把硬木椅子放在客廳,靠背正中都刻著“侯”字。在另一處租來的房子中,侯耀文的巨幅油畫像擺放在那裏,他的各種收藏品擺滿了屋子。條案上擺放著十余個鼎、壺、木雕、玉璽、觀音造像、人物雕像等物。在小包裏,還裝了56枚印章及硯臺28個。還發現了侯耀文收藏的10余塊名錶,從照片上看,有百達翡麗男錶、伯爵表和路易威登手錶等。在一個格狀櫃子上,還放滿了瓷器、花瓶、玉器等物件。

  侯瓚質疑

  清點未發現部分貴重物品

  侯瓚的律師稱,侯瓚姐妹在生前沒有與侯耀文共同生活,要求她們出具侯耀文所有財産的清單,既不人道、也不現實。因客觀原因,侯瓚取證存在困難,從法院上周組織的清點結果來看,已知的部分貴重物品並未出現。“目前這個狀況,用侯瓚的原話説,我們認了”。

  律師稱,侯耀文的遺産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返還給侯瓚姐妹,全憑侯耀華等人的自覺和良知。如果被告確實有隱瞞、隱匿、侵吞,終究逃脫不了來自道德法庭的終生拷問!

  >>焦點二

  侯耀華能否處分遺産

  【侯瓚姐妹】

  侯耀文去世後,長輩侯耀華主持喪事並無不妥,其理應主持遺産分割,無權處分相關財物。侯瓚姐妹未委託或同意他人確認侯耀文的債務及清償債務。牛成志、侯耀華聲稱取走的絕大多數存款已用於對外清償侯耀文的債務,真實性不能得到證實,即便有欠債,也應是法定繼承人侯瓚姐妹承擔。兩姐妹也從來沒有要求將玫瑰園別墅中的財物轉移,侯耀華等人擅自轉移財物構成侵權。

  侯瓚姐妹認為,侯耀華等人的侵權行為導致兩人無法繼承和確認財産額度。

  【侯耀華代理人】

  侯耀華出面操持葬禮,懷著良好的願望幫胞弟處理後事,讓其入土為安,這是人之常情。取款清償債務侯瓚是知情的。考慮到侯耀文的名聲,“讓他乾乾淨淨地走”,侯耀華決定讓牛成志取款還債。因別墅無人居住,才將侯耀文生前物品搬離,代為保管。

  本版撰文本報記者王麗娜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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