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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上炒得沸沸颺颺的山西大同腐敗案,今天(27日)上午山西省正式公開了個中案情。
據悉,此案可分兩個層面,其一、私營企業主李克偉隱瞞礦難事故;其二、事故背後涉及官員腐敗。
據今天在此間召開的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上有關負責人的介紹,私營企業主李克偉是浙江平陽縣人,曾在大同市左雲縣、大同南郊區先後購買經營過左雲店灣鎮紅窯溝煤礦等7個煤礦,2002年至2004年期間,這些煤礦曾發生5起事故。5起事故中,有3起造成了人員死亡,一起是1人,一起是2人,一起是10人,共死亡13人。對這3起事故,共死亡13人的問題,李克偉及相關人員做了隱瞞。
山西省紀委副書記張曉亞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個情況是經監察部、安監總局、省監察廳認真查核後的結論。“最近,有些新聞媒體及互聯網上幾種版本報道説‘封井不予搶救,死亡達80人、200人’等,我可以負責地講這不是事實。”張曉亞説。
據介紹,李克偉隱瞞礦難事故的問題被舉報後,國務院、監察部的領導都極為重視、立即做出重要批示,派出調查組,在大同相關縣、區進行了認真的調查。目前,李克偉隱瞞礦難事故的問題已查核清楚。
張曉亞説,監察部在調查李克偉的問題時,發現了礦難事故背後腐敗的重要線索,即李克偉為隱瞞礦難事故逃避法律追究,及為其有關煤礦辦理相關證照手續時,曾向有關黨員領導幹部鉅額行賄。根據監察部移送到山西省的這些重要線索,山西省委、省政府、省紀委、省監察廳都極為重視,抽調強有力的辦案隊伍,開始查處相關的腐敗案件。目前,已經對相關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及違紀者,採取了司法強制措施及“兩規”措施,包括大同市委常委王雁峰(原副市長)、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長申公元以及李克偉等人。
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張曉亞還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李克偉的7個煤礦,5年時間,為什麼能做到對3起礦難事故進行隱瞞?”
張曉亞回答説,這裡有方方面面的原因。
主要是,私營煤礦老闆無視法律、不懂法律造成的後果;相關安全職能監管部門失職、瀆職,存在監管漏洞;當地政府官員不願意、不敢正視礦難事故,也參與了隱瞞礦難事故。他們怕被問責,怕被追究責任。
“李克偉隱瞞礦難事故案件是什麼時候開始查的,線索來源是什麼?”
張曉亞介紹説,線索來源是死者家屬主動舉報,新聞媒體也在揭露;2008年下半年開始舉報,當年12月國務院、國家監察部領導極為重視,做出重要批示,派出調查組,在大同相關縣、區進行了認真的排查,查清了隱瞞事故,查清了死亡人數。調查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7月份,查清煤礦事故隱瞞和死亡人數;第二階段今年4月份鋪開查實事故背後的官員腐敗。
“李克偉隱瞞礦難事故案件長時間引起社會關注和網絡炒作,能否定期或階段性向媒體、公眾公佈調查結果?”
張曉亞回應説,一般情況是等調查有正式結論時才向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公佈。但這次我們是對正在查處過程中的案件向媒體公佈,這是山西省紀檢監察部門主動接受社會、媒體監督的一項新舉措。等此案件進展到一定程度,在不違背原則、不泄密的前提下,還可以向社會公佈進展情況。
針對本案涉及高層領導的各方傳言,張曉亞明確表示,案件目前未涉及高層領導。法制日報記者 王斌 法制日報實習生 李吉蓮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