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案二審宣判可能在半個月之後(圖)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5日 07: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專題:重慶掀起打黑除惡風暴

文強庭審

  昨日,重慶“打黑”的“壓軸戲”——“文強案”進入庭審第二天。雖然重慶下起大雨,溫度驟然下降,然而文強、周曉亞以及文強手下的“三大金剛”黃代強、趙利明、陳濤五人同庭辯護,這也是他們為自己辯護的最後機會,庭上辯論顯得沉重而激烈。

  庭審一直從早上9時持續到晚上,焦點主要集中在文強受賄金額的認定上。文強辯護律師楊礦生表示,從法律程序上講,這是決定文強能否改判死刑的關鍵。

  同時,文強還為自己否認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強姦罪提出了一些證據和理由。庭上,周曉亞、黃代強、趙利明、陳濤則紛紛陳詞“卸掉”身上的被一審裁定為行賄、受賄的金額。

  據了解,“文強案”二審宣判最早也要半個月之後。

  文強: 收過一麻袋錢共50萬

  在法庭辯論的上訴人自行辯護階段中,文強承認收受了四川萬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萬清50萬元。文強説,有天晚上,陳萬清到他辦公室,放下了一麻袋錢就走了。待他走後,文強數了一下,麻袋裏共有50萬。 但對於收受這筆錢是為了幫冉從儉晉陞、提供幫助的指控文強並不承認。“陳萬清並沒有説這些錢是冉從儉(重慶市勞教局原副局長)給的。”法庭上文強説。

  庭上爭議最大的地方,是關於文強受賄金額的認定。

  文強仔細列出一個清單,他表示:一審認定的事實中,有些錢自己並沒有收,有些錢則是春節、生日、出國、喬遷之時所送,屬於“禮尚往來”,對方並沒有請托事項,還有些錢是周曉亞個人收受,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做生意所得,和他並沒有關係。

  “不能把所有收受的錢財都歸為受賄金額”,他對一審時的筆錄材料表示不滿:“有些是強加,有些是歪曲,沒有無罪和輕罪的內容。”他説,這些材料中“凡是系統送的錢都要寫‘為了升遷’。凡是社會、朋友送錢都要寫‘為了拉攏關係,有事好幫忙’。凡是娛樂場所送錢都要寫‘為了不查或者少查,有事好幫忙’。”

  文強在前日的審判中粗略計算了一下,有600多萬被強行定義為“賄款”。文強律師楊礦生表示,這是文強被處死刑的最重要的原因。

  周曉亞:自己收了錢沒告訴文強

  收受賄賂400余萬元,一審時,周曉亞作為共同受賄人,被判有期徒刑8年。出人意料的是,昨日庭上,周曉亞竟包攬所收受的錢財為文強開脫。周曉亞稱,“我單獨收受的財物,文強絕大部分都不知道。這些人送錢來時,文強都不在家,他們只説祝老大生日快樂,沒説要請求幫忙。”她在法庭上情緒激動,甚至還一口氣列舉很多行賄者的名字,“周紅梅、謝崗、周紅衛、李大江、汪道壽、陳濤、趙利明、陳峰等人到家裏送錢時,文強都不在家裏,我自己收了,沒告訴文強。”

  她的這一舉動與一審期間的表現大相徑庭,一審時周曉亞不發言,十分配合,對任何指控都無異議,但昨日她卻全部翻供。業內人士分析稱,她沒有想到文強會被判死刑,希望自己的包攬能讓文強獲輕判,而8年的徒刑也超過了她的預期。

  律師:人情、受賄要嚴格區分

  昨日,在審判席上,文強律師楊礦生表示,文強收受的賄款中哪些是人情哪些是受賄法律上是有嚴格規定的。

  他説,在一審判決中,“國家工作人員在與社會長期的交往中,多次收受財物,只要有一項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那麼對其他所有收取的錢財,不論收受原因、時間、是否有請托事項、是否為他們謀取了利益,一概認定為受賄行為”,這個説法既不符合法律規定,也不符合現實。

  在現實社會中,文強收受的錢財,有些是出於感情,沒有請托事項,有些是為對方提供非職務便利,有些是怕得罪領導,有些是為了和領導搞好關係,並無事可托。

  楊礦生説,從我國刑法的規定來看,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必須符合幾個條件,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是故意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鋻於這次提出的金額比較多,也比較複雜,還需要法庭重新認定。

  庭審手記

  收錢不手軟 辦事“有原則”

  在此次二審期間,文強平時收受錢財,替人辦事的特點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一、收錢不知道。據周曉亞的供詞,她在收取多筆錢財之後,並沒有向文強透露。在二審席上,文強一口咬定周曉亞收取的這些錢財,他並不知情。他表示,一次黃代強受人所托贈與的1萬元,不知對方是怎麼把錢裝進他設有密碼的公文包中。

  二、收錢與請托沒關係。文強對送上門的錢財基本上是來者不拒,文強把這些錢歸納為過年拜年、朋友贈送。

  三、順水推舟,符合條件就辦。一審材料中表示,文強幫周紅梅的女兒和侄女上警校,事實上,這兩個學生考試合格,各方面都符合要求。

  四、辦不了也不退錢。文強哥哥的戰友從部隊轉業,想要安置工作。對方送了20萬元,後來文強並沒有給予關照,但這筆錢也沒有退。

  文強旁聽席上找家人

  昨日是二審第二天,法庭上的文強臉色蒼白,他認真仔細地聽著律師和法官的發言。法官提出簡潔要求的時候,文強馬上表示道歉。庭審期間他一直拿著一支筆認真記錄著什麼,從不左右張望,上午庭審結束後,文強在離開法庭時,忍不住回頭看了一下旁聽席,他看到自己的姐姐後,抬手説了一句“我還好”。

  綜合 廣州日報 信息時報等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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