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就一審罪名全案上訴 妻子大包大攬極力開脫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4日 07: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專題:重慶掀起打黑除惡風暴

  13日,重慶“打黑”中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涉黑案,在重慶市高院二審開庭。文強辯護律師楊礦生表示,對一審判決結果中涉及的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強姦罪四項罪名他們全案上訴。一審被判死刑的文強能否提出新證求得“免死狀”成為焦點。同期審理的有文強之妻周曉亞及文強手下的“三大金剛”黃代強、趙利明、陳濤。此次庭審將持續2—3日,結果將是對5人的終審判決。

  ■現場

  文強小心翼翼答問

  早上9時,庭審開始。身著黑色襯衣,外套黃色1號囚服的文強被帶上法庭。其妻周曉亞緊隨其後,頭髮梳理得非常整潔。

  當文強、周曉亞、黃代強、趙利明、陳濤被帶入訴訟席後,法官連續點了兩次文強的名,文強才反應過來回答“到”。文強異常謹慎地闡述了自己的上訴理由。當辯護律師和檢察官提問時,他總是摘下眼鏡仔細查看手中的起訴書,然後小心翼翼作答。

  文強之妻大包大攬

  下午,周曉亞出庭陳述。她説不服一審判決(受賄罪,8年有期徒刑),認為量刑過重。庭審中,文強和周曉亞二人的回答很默契,這與一審期間兩人互相攻訐的狀況完全不同。庭審中,文強一改一審中“凡周曉亞認的,我都認”的態度,稱周曉亞收受的大部分錢財他並不知情,周曉亞也並沒告訴他送錢的人有事請托。

  周曉亞將一些受賄行為大包大攬,稱她收受的很多財物及房産文強不知情,屬她一人所為,極力為文強開脫罪名。周曉亞説:周紅梅、謝崗、周紅衛、李大江、汪道壽、陳濤、趙利明、陳峰等人到家裏送錢時,文強都不在家裏,她自己收下了,並沒有告訴文強。周曉亞説,認識周紅梅20多年,跟她是很好的朋友,經常在一起吃飯,她送的錢一般不是送給文強的,更加不能算是文強受賄了。

  ■回放

  今年4月14日,重慶市五中院對文強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剛”涉黑案一審宣判。文強因犯有受賄罪、強姦罪等四宗罪被判處死刑。文強之妻周曉亞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因犯受賄罪、行賄罪等罪名,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0年、17年零6個月和19年零6個月。

  ■焦點

  受賄金額

  昨天,文強和周曉亞的庭審焦點主要集中在文強受賄金額上。文強在上訴理由中陳述,關於收受財物的金額,“對事實認定有誤,不準確”。

  一審判決認定,文強收受財物1211萬餘元,其中與妻子周曉亞共同收受449萬餘元。文強在庭上稱,有些收受財物的事實不存在,比如陳萬青從2000年以來五次送的17萬元,龔剛模2008年春節送的2萬元等。有些錢財是春節、生日、出國時所送,屬“禮尚往來”。還有些是周曉亞收的錢,他不知情。粗略計算以上三種情況所收受錢財約為650萬,不應計入受賄金額。對此説法,法庭表示庭辯再議。

  文強還指出,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中,很多財産有合法來源,比如春節期間拜年所收紅包、打牌贏錢、獎金等,都應列入合法收入。

  保護傘

  針對包庇縱容黑社會性

  質組織罪,文強稱一審對事實的認定不夠客觀準確。文強稱對弟媳謝才萍開賭場之事不知情,關照謝才萍是因為弟弟給他打電話,所以他才向偵查部門“打了個電話詢問情況”。至於龔剛模、馬當這些人,很多都只見過一面,送錢都是在過節期間,並無請托事項。

  強姦罪

  對於強姦罪,文強表示強姦事實不成立。原判決關於文強犯強姦罪的部分,因涉及個人隱私,法庭將在其餘部分公開開庭審理完畢後,不公開開庭審理。

  認罪態度

  文強表示,自己在接受審查期間,主動交代罪行,態度良好。“85%以上的罪行都是在雙規期間主動交代的,法庭肯定能從輕處罰。”文強希望判決能考慮到自己認罪態度良好的事實。

  據之前媒體報道,文強在一審宣判當晚徹夜不眠,著手起草上訴書求活路。

  據《廣州日報》新華社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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