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政法委書記向冤獄10多年“殺人犯”趙作海認錯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1日 18: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當審判長依據程序宣佈趙作海無罪釋放後,趙作海失聲痛哭。11年間,房子塌了,妻子改嫁了,4個孩子送給人家3個,還有一個在外地打工。

  “這是政法部門的恥辱!”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委書記王建民11日握著冤獄10多年的“殺人犯”趙作海的手説,自己代表市政法部門表示歉意,並表示堅決不回避錯誤。

  當日,在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余廟村、趙作海妹妹的家所在地,王建民和該市公檢法主要負責人一行前來慰問,並送來慰問金。

  “這是個錯案。”王建民握著趙作海的手説,錯案就是錯案,商丘市委高度重視這個案,並成立專案組查究,對追責、賠償和“碎屍案”偵破等提出明確要求,立案查處涉案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相信製造冤案者一定會受到法律懲處和紀律懲治。”

  王建民對現場的媒體説,儘管這個案子發生在10多年前,但對現在的工作有很強烈啟示。他表示,公安機關正抓緊對該案中無名、無頭男屍進行調查,相信殺人真兇一定能找到。

  面對媒體和眾官員,滿臉疲憊的趙作海連連鞠躬,並一再説,“感謝黨,感謝政府,感謝各級領導。”

  此前,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曾表示,出現這樣的判決,3家辦案機關都是有責任的,是沒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也沒有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張立勇説,做錯了事情就要承擔責任。目前,河南省高院紀檢、監察部門已經立案調查,對不負責任的審判人員追究責任。

  5月9日,“殺害”同村人在監獄已服刑10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因“被害人”趙振晌的突然回家,被宣告無罪釋放,河南省有關方面同時啟動責任追究機制。

  這被中國媒體認為是“佘祥林案”的翻版,亦暴露出中國刑事訴訟機制的一些沉疴痼疾。

責編: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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