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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正義網報道,由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的衢州市原政協主席鄭樟林(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4月29日由紹興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將於5月12日在紹興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據起訴書指控,1999年至2009年,鄭樟林在擔任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政府常務副市長、衢州市政協主席期間,利用主持市政府常務工作並主管全市工業經濟、財政金融、體制改革、開發區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21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795965元、澳元2000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鄭樟林在擔任衢州市常務副市長負責國有企業改制等工作過程中,涉嫌濫用職權,導致900余萬元國有資産流失。據此,紹興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鄭樟林提起公訴。法院將在5月12日開庭審理此案。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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