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受審被控四宗罪 庭審或將持續5天

發佈時間:2010年02月02日 15: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專題:重慶掀起打黑除惡風暴

重慶原司法局長文強今日受審

  人民網重慶2月2日電 今日上午,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4人因涉嫌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在重慶市五中法院接受審判。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因涉嫌受賄罪一併出庭受審。文強共涉嫌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強姦罪四項罪名受到檢察機關指控。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強在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妻子周曉亞多次收受十九家單位及個人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00余萬元。其中,文強和其妻周曉亞先後收受同案被告人黃代強、趙利明、陳濤所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00余萬元,併為三人的職務晉陞和擔任重要職務提供幫助。

  2000年至2008年,文強在先後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期間,包庇、縱容以謝才萍、岳寧、王小軍、龔剛模、馬當、王天倫(均另案處理)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並多次收受上述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所送的錢財,共計折合人民幣70余萬元。此外,文強對其1000余萬元的財産不能説明來源。

  檢察機關還指控文強涉嫌犯有強姦罪。

  文強妻子周曉亞利用其配偶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800余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同時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五項罪名對黃代強提起指控;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貪污罪,介紹賄賂罪五項罪名對趙利明提起指控;以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三項罪名對陳濤提起指控。

  本次庭審預計將持續五天。

  文強是否會被判死刑,這是百姓都關心的一個問題。此前,重慶警方人士則分析認為“數罪並罰,文強極有可能小命不保”。

  令人關注的文強案今日開審。他涉嫌4宗罪,強姦、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每宗罪名都很嚴重,文強會認幾個?一名法律界人士稱,如4罪狀成立,文強最高可判死刑。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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