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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證據交換;作家棉棉稱作品未經授權被收錄,索賠6萬
“棉棉訴谷歌案”追蹤
昨天(12月29日)下午,作家棉棉訴谷歌侵權案件在海淀法院交換證據。谷歌代理人當庭申請延期舉證,被法官拒絕。
棉棉認為谷歌未經自己授權,將自己作品《鹽酸情人》掃描成若干片段收錄在數字圖書館,侵犯其著作權,要求谷歌公開道歉,並賠償6萬元。
昨天下午3時,海淀法院組織棉棉和谷歌交換證據。棉棉的代理律師將5份證據交到法庭,其中包括棉棉的涉案作品及作品被谷歌收錄的公證證明等。
谷歌代理人當庭提交了1份證據,以此證明谷歌已將涉案作品的電子版刪除。同時,谷歌代理人稱,有一份涉及棉棉許可的證據,因為需要在美國取證,時值聖誕節等原因,一直未取到,所以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另外,該案涉及商業秘密,希望法院不公開庭審。
“1個月前就通知你們舉證了,現在超出了延期舉證的申請期限,申請事由也不充分。”法官當庭駁回了谷歌延期申請,至於不公開庭審的申請,法官表示將合議後決定。(新京報 記者:王殿學)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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