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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09年12月29日 1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重慶12月29日電 (杜遠)29號上午,重慶億萬富翁黎強及其團夥涉黑案在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首犯黎強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520萬元人民幣。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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