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麵粉廠主任不堪威脅買兇殺死下屬獲無期

發佈時間:2009年12月23日 0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蘭州12月22日電 (記者 朱世強)備受關注的“麵粉廠物業管理中心主任買兇殺人案”22日塵埃落定。經最高院核準,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殺手”李世舉執行死刑。

  不堪威脅 上司買兇傷人

  現年47歲的倪雪雲係蘭州某麵粉廠物業管理中心主任兼任民工隊隊長。2006年,因犯盜竊罪刑滿釋放的安某,被安排到物業管理中心工作,成為倪雪雲的下屬。但不安分的安某認為,只有取代倪雪雲的位置才能掙大錢。於是,安某開始以辱罵、威脅等手段,逼倪雪雲“讓位與他”,並揚言若倪雪雲不讓,那麼倪雪雲的結婚之日就是他的死期。

  為擺脫這無休止的威脅,倪雪雲找來下屬司建設商量策略。司建設推薦其妻弟李世舉做殺手。對此,李世舉滿口答應,並道出了他在2004年在河南就犯過命案的事情。經商定,在事成後由倪雪雲給李世舉2萬元作為報酬。

  吃飯為幌 途中殺死危險下屬

  2006年7月3日晚,三人預謀後,司建設找來一把斧頭交給李世舉。隨後,倪、李二人來到蘭州西站啤酒城外等候安某。但李世舉在尾隨安某伺機動手時因人多而最終放棄。同年7月6日下午6時許,3人再次預謀後,決定將安某約出吃飯後動手。飯後,倪、李二人將安某騙上出租車往蘭州市西固區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大灘附近時,李世舉下車假裝在路邊嘔吐,安某前去扶李世舉,李世舉乘機用隨身攜帶的斧頭猛擊安某頭部,將安某打倒在地後又上前用斧頭背在其頭部砸了十餘下,見安沒有了動靜後才住手,並將斧頭掩埋在附近土裏。

  隨後,倪雪雲打電話叫其朋友關某駕駛麵包車來到案發現場,以安某醉酒為由要求租關某的車送往青海。途中,在李世舉的提議下,倪雪雲購買了一桶汽油,在青海省樂都縣老鴉峽附近將屍體焚燒後逃離現場。

  塵埃落定 殺手今被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後認為,倪雪雲和李世舉屬主犯,應從重處罰。倪雪雲和司建設歸案後主動檢舉揭發李世舉之前所犯命案,屬立功表現,可減輕處罰。因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倪雪雲無期徒刑,判處被告人李世舉死刑,判處被告人司建設有期徒刑15年。經最高院核準,22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世舉執行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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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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