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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9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有關負責人在談及此《通知》時表示,對於高收入者股權轉讓所得、房屋轉讓所得及其他財産轉讓所得等,將加大計稅依據的審核力度,嚴格執行相關稅收政策,並結合徵管中出現新的問題,儘快研究出臺解決措施。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高收入者的主要所得項目,稅務機關將根據其性質和特點,按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強化個人所得稅徵管。
如對股權轉讓所得,稅務機關將繼續推進與相關部門的合作,獲取股權轉讓信息,加大計稅依據的審核力度,對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要依法核定;對限售股轉讓所得、房屋轉讓所得及其他財産轉讓所得,稅務機關將嚴格執行相關稅收政策,並結合徵管中出現新的問題,儘快研究出臺解決措施。
要通過企業的財務報表和資産核查,調查企業向個人借款、派息分紅及轉增資本等情況,嚴格代扣代繳,強化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管理;對境外上市的境內公司分配股息紅利,要嚴格執行現行有關徵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納稅人的生産經營所得,應依法申報納稅,特別是本身從事稅務代理及涉稅服務的會計、稅收和法律等專業性仲介機構,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實申報繳稅,不得採取核定徵收的申報繳稅方式;
對高收入者的其他所得,稅務機關也將按照通知的有關規定,強化其個人所得稅徵管。
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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