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要求院士率先垂范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8日 07: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6月7日電 (記者 孫自法)中國科學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主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陳宜瑜院士7日呼籲院士們率先垂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共同維護院士榮譽稱號,建設中國科技界的道德學風凈土。

  中科院第十五次院士大會當天下午在北京舉行第一次全體院士會議,陳宜瑜代表中科院學部第四屆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做報告時,對院士提出“珍惜院士榮譽,加強道德修養”、“提倡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築起道德自律防線”、“率先垂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等3點要求。

  對於社會普遍關注的院士兼職、社會活動等問題。陳宜瑜説,中科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再次強調廣大院士要率先垂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並做到標準高於、要求嚴於一般科技工作者。

  ——正確處理兼職問題。院士兼職必須要與本人研究專業相關,不應徒挂虛名;要與自身精力相適應;兼職取得的報酬要與付出的勞動相適應並依法納稅;要避免過多兼職,少數兼職過多的院士應儘快從不合理兼職中解脫出來。

  ——妥善對待社會活動。要避免參加各種與自己專業無關的答辯、評議、鑒定、評審、諮詢和評獎等活動;確屬自己專長又有餘力參與的才參加,對有關問題公開評價時需謹慎和客觀;儘量減少禮儀性和慶典性的社會活動。

  ——發揚學術民主。不以“權威”自居,不壓制不同的學術觀點,不輕率否定別人的科研成果,對自己團隊科研成果中出現的錯誤,應及時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和承認;要實事求是地充分肯定同行和同事們的貢獻,尊重他們的勞動和成果;要以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處理好成果、論文、報獎的署名和知識産權等問題。

  ——注重對學生和助手的教育,要言傳身教,關心青年科技人才的健康成長,加強對自己的學生和助手在科學道德方面的教育與培養,可借鑒國際經驗,要求學生和助手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

  ——社會生活中嚴以律己,禁止違反規定多佔住房,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也要禁止他們借用院士名義謀取私利。

  ——嚴守院士增選工作規定,自覺抵制一切不正當行為,擯棄部門利益和小團體利益,科學、客觀、公正、公平地進行評審和選舉。(完)

責編: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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