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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新聞背景
2010年以來,北京、上海、廣州等27個省區市紛紛上調或計劃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東西部城市呈現出不同的特徵:東部城市進行了結構化的上調,山區幅度大,沿海幅度小;西部城市則大大增加了上調幅度。
然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越高越好呢?對企業將會産生什麼影響?有了最低工資標準,企業老闆是不是可以拿來當標準工資,而不再為員工加薪呢?
一問:
制定標準誰説了算?
編輯:有的城市最低工資上千元,有的卻只有四五百元。最低工資標準究竟誰説了算?是企業主和職工協商的結果麼?
記者: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有一套嚴格的測算體系,既不是哪個人説了算,也不是企業主和職工協商的結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説,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
確定的方法主要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再乘以贍養系數,加上調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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