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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不犯法的“地板工資”困境
終結“地板工資”模式,須讓基層政府有足夠的動力保障工人權益,不姑息、不偏袒、不坐視,真正成為勞資協商談判的裁判員與監督員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淩廣志王攀
中國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政策,吸引了數以十萬計的外資企業來投資發展,優惠的政策和廉價的勞動力,讓外資企業得到了豐厚的回報,實現了驚人的成長。但這些企業大量的一線工人的收入,與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水平和物價增長水平相比,增長比較緩慢甚至停滯。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調查發現,由於深諳中外法律和中國國情,一些外資企業雖然在本國或地區面對勞工權益和工會不敢馬虎,在中國卻找到了一條“薪酬遊戲規則”,那就是在中國“最低工資標準”的底線上的“低飛原則”。
“企業不斷發展,工資始終地板”
以深圳某企業為例,1996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310元,2008年深圳將其最低工資標準提高為900元,而該企業的普通員工工資總是“穩定”地保持在這條“高壓紅線”上,既不觸犯,也不“超越”。
深圳市總工會生産保護部副部長王鴻利説,調查顯示,該企業規定新進員工頭年的薪水標準就是最低工資標準,由於企業人員流動率高,很多人拿完這一年的最低工資就離開了企業。“這種行為符合法律,但沒有道德。”
普工如此,技工也不例外。佛山某汽車零部件製造有限公司一名技校畢業生2009年2月的基本工資540元,職能工資256元,剛剛超過當時佛山市770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有員工説:“企業只要不犯法,餓不死我們就行了。”
個別外資企業還通過一方面壓制員工晉陞的薪酬設計令員工在幹幾年後自動離職,一方面又利用跨國公司光環大量吸引技術實習生來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力成本。
以上述這家汽車零部件製造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的薪酬制度將一線工人薪酬結構分成5大級,每級又分成15小級,總計75級。員工在無過錯的情況下,一年才升一級,升滿要75年。在很多員工看來,這些外資企業的薪酬結構更像是一個“薪酬陷阱”,一旦陷入之後便無法“自拔”。
工人正常工作,拿到的工資不夠養家糊口,只能通過加班和超時加班獲取更多報酬。與此同時,許多外資勞動密集型企業卻迅速成長,獲利豐厚。
博弈“怪圈”
正是這種巨大的反差和客觀上存在的低收入導致工人生存、發展面臨諸多困境的現實狀態,使得一些地區出現了“企業在改善,員工不領情,政府夾中間”三方博弈“怪圈”。
深圳市全順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安偉從2003年起就一直參與組織河南、山西、山東等地農民工到深圳就業。他説,2003年前後,一個普通工人的月工資也就700元到800元,住宿環境不好,還頻發安全事故。現在深圳一線普工的收入都在2000元左右,用工環境也有很大好轉,但卻不代表工人心情舒暢、滿意度就提高了。“惡性事件的頻率不僅沒降低,反而在提高。這值得我們反思。”
1994年就在廣東打工的湖南永州人張黃勇説,以前很多企業的“犯規”不是欠薪,就是用工環境惡劣,明顯違法。工人去勞動部門和工會舉報、投訴相對容易。“現在企業都學乖了,基本工資都是壓著最低標準給,逼著工人靠大量加班拿‘高薪’。企業看似規範化管理了,但員工的境遇並沒改善,很多情況下還投訴無門。”
一些工人反映,企業甚至將最低工資調整當成壓縮成本的“機遇”。在東莞一家日資電子企業打工的19歲河南女工白榮(化名)説,企業現在每年跟著最低標準調高工資,“但調高一次,我們的基本任務量就增加一次。以前8小時加工6000個零件就可以拿基本工資,今年8小時要做到9000個才行。最低工資從770元調到920元,只漲了19%,任務量卻漲了50%。看上去企業遵守法律了,可員工能高興嗎?”
白榮説,現在很多企業給人的感覺是“我們生産的東西一漲再漲,工資卻慢慢漲甚至漲不動”。她舉例説,以自己所在車間加工生産的電腦用小馬達為例,進料價格2.5元一個,製成品價格6元一個。“這個價格比起金融危機時漲了不少,加工量也恢復了,我們車間每月加工出去幾百萬個,企業光在這個環節就拿了多少錢?而我們每天工作10個小時,一個月卻只有2000多元,反差這麼大,稍微想一下就覺得很不舒服。”
這種企業強勢、工人弱勢的勞資協商和談判格局,也使得基層政府部門在勞資衝突中兩頭受氣。
工人們普遍反映,和企業鬧工資矛盾的時候,人們經常是“又要找政府協調,又擔心政府偏袒企業”。所以很多時候對政府人員講話、態度十分敏感,稍有不當舉措就會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而部分基層部門在處理勞資糾紛中表現出的“唯GDP”理念也無助於化解企業和員工矛盾。
本刊記者在近日的採訪中,就曾目睹珠三角某鎮黨委書記處理勞資糾紛過程的“複雜”心態:一方面,他坦承這家著名外資企業給出的工資“確實不高,在當地企業中也只能算中等水平”且持續不改善、不提高;另一方面,他又反復強調這家企業是“規範運營的”,“整體用工環境還是不錯的,給工人的福利也很高”,是當地經濟發展的最大支柱,“不能一棍子打死。”
勞動三方均須“有所作為”
“經濟在高速發展,但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權益卻在持續下降;工資表面上是在增長,但工人的實際收益卻在相對下降。這種狀況無論如何不能再繼續下去了。”王鴻利説。
專家認為,終結“地板工資”,關鍵在於要嚴格敦促外資勞動密集型企業改變用工制度和用工方式,形成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深圳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翟玉娟説,政府部門應當出臺法律法規,要求企業及時、適度公佈經營信息,持續加大力度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堅持推動企業改變觀念,將人的社會發展成本計入工資成本之中,真正讓員工實現有尊嚴地工作和生活。
終結“地板工資”,關鍵還在於打破基層地方政府的“不作為”。王鴻利説,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勞動力供給充足、資本稀缺的局面,部分地方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以GDP為導向、以資本供給為第一要務的指導思路和方針,形成了習慣遷就資本、考慮企業利益多考慮工人利益少、考慮政府稅收多考慮社會成本負擔少,不敢監督、不能監督、不願監督的不良心態。
“當務之急,就是堅決打破這種‘不作為’、‘少作為’狀態,要讓基層政府部門有足夠的動力,去督促企業落實工人權益,對企業的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各方面待遇等方面進行依法約束,不姑息、不偏袒、不坐視,真正成為勞動者和企業之間協商和談判的‘裁判員’與‘監督員’。”王鴻利説。
終結“地板工資”,關鍵還要讓各級工會能夠真正“有所為”。有關人士認為,要打破當前外資企業特別是大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內工會人員兼職多、幹部多、高層多的局面,通過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讓工會人員真正從工人群眾中走出來,真正將企業工會建設成為能為廣大員工吐心聲、謀福利、求保障的代言人;要保障工會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權利,嚴格杜絕和懲處假借各種理由妨礙、解聘工會人員的行為;各級黨組織和政府部門必須持續指導企業工會和群眾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基層機構,積極開展活動,提高工作的實效性。
中國有關方面已經開始向“地板工資”發出更加明晰、有力的紅色信號。5月29日,全國總工會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工會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企業建立健全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要提高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勞動報酬,加大勞動法律監督力度,督促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不斷擴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覆蓋面,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然而,深挖“地板工資”的生存土壤,根本舉措在於推動單純依賴勞動力價格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産業和企業加速轉型升級。
目前,廣東省委、省政府也已經明確提出,在當前形勢下,要努力使解決問題、應對危機的過程成為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催化劑,成為改變收入分配格局的轉捩點,成為建立健全非公企業矛盾糾紛協調處置機制的新契機,加快轉型升級,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信號已經發出,政策已經出臺,接下來的問題在於要通過各級政府和有關方面的努力,讓這些理念變成行動,切實終結‘地板工資’,提高農民工待遇,讓他們共享改革成果。”王鴻利説,“也只有這樣,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才能更持久、更健康、更合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前進步伐才能愈發快速穩健。”□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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