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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發改委舉行水價成本公開座談會。按照會議的安排,上午為自來水公司代表的發言,下午為物價部門代表的發言。上午,所有發言的自來水公司都表示贊成水價成本透明公開。當天下午,輪到地方物價部門代表發言時,風向卻變了。據參加會議的人士説,多數物價部門發言中都對水價成本公開進行批評,表示公開條件不成熟。(6月2日《21世紀經濟報道》)
為何一個贊成一個反對?原因再簡單不過,持贊同態度的自來水公司,不願意當替罪羊,一方面,水價成本透明公開,有利於各方面了解自來水公司的具體困難,這樣能夠儘快理順價格機制,解決自來水公司長期虧損的問題。另一方面,自來水公司原來是替人挨罵,未得到實際好處,誠如業內人士透露,自來水公司承擔了收費的職責,但是收來的錢大部分是別人的。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強加給水費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成了自來水公司“承擔社會責任”的藉口。“會議上,自來水公司代表粗略就列舉了15項不應該附加在水價的成本項目。”原來如此!
而物價部門提出的反對理由是,水價中有很大比例成本為不宜公開的成本。例如本應該政府承擔的管網投資,轉嫁到了水價中;又如政府的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附加在水價中。這一細節令人驚悚而嘆息。水價怪不得這麼高,原來被轉嫁了太多的行政成本;原來一些政府部門借花獻佛,致力於政績工程,一個佐證是,“有的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給本應該按照高水價徵收的企業用水,按照居民用水價格徵收,將成本轉嫁給社會。”有了這麼多內幕,物價部門當然不願意公佈成本。
沒有公開就沒有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共識。但凡害怕陽光,往往潛伏貓膩,貓膩一旦曝光,就會見光死。
在自來水成本這一案例上,我們明顯看出兩點,一是在一些地方,明明該政府部門承擔的管網投資,政府部門卻當了甩手掌櫃;二是,他們不僅不承擔,反而從中分一筆羹,拿走一些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費。
由是觀之,一些攸關公共利益的公共改革之所以難以推進,一些公共用品之所以價格虛高,原因就在於兩方面,政府部門該做的沒有做,不該做的做了。權力該做的沒做,不作為,公共利益必然受損;不該做的偏偏要做,與民爭利,就會更加損害公共利益。王石川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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