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擴容,深圳不再"一市兩法"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2日 1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梅林檢查站,將成為中國改革開放歷程中的一個象徵 羊城晚報記者 李曉旭 攝

南頭檢查站邊小路,行人可以自由出入

特區管理線鐵絲網,如今已不再起作用

  國務院批復《關於延伸深圳經濟特區範圍的請示》昨日(1日)正式公佈消息,深圳迎來飛躍性發展契機

  在深圳特區而立之年,多年的擴容夢想終於成真。

  寶安、龍崗兩區納入特區範圍,特區總面積將由現有的395.8平方公里增加為1952.8平方公里,擴容五倍。地理空間的拓展,意味著深圳發展空間的拓展。

  一道"二線關"把深圳分為兩個部分,"關內"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僅佔全市總面積的1/6,"關外"寶安、龍崗兩區雖佔全市5/6的土地,卻不享受特區待遇。30年的"二元化"發展,在特區內外造成了巨大的差異。深圳人開玩笑地説:"進了關是香港,出了關是鄉下。"

  根本解決"一市兩法"

  特區擴容,將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深圳"一市兩法"的難題。

  深圳目前制訂的地方法規有兩種———一種是特區法規,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賦予深圳經濟特區"特區立法權",可以制訂先行性、試驗性的特區條例,但是這種條例只限于關內的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執行,關外兩區只能在沒有上位法的情況下參照執行;另一種是較大市法規,2000年實施的《立法法》賦予深圳市"較大市立法權",可制訂通行全市6區的地方法規,但必須與廣東省、國家立法保持一致。

  "一市兩法"的現象,給執法和行政管理帶來很多難題。同樣是闖紅燈,關內罰款500元,而關外只罰200元;同樣是企業用工,特區內外工資標準不一樣;同樣是居民養老保險,特區內外也執行不同的標準。《消防條例》、《土地管理條例》以及一些抵押貸款條例等,都存在內外法規不同的問題。

  特區擴容後,特區立法權可以擴展到全市範圍,一些先行先試的法規也可以覆蓋整個深圳。目前,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特區內1000元/月、特區外900元/月。在深圳市"兩會"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王敏透露:將從7月1日起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目前的基礎上至少上漲10%,一直以來特區內外各不相同的最低工資標準有望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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