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梓看新聞]日曆 6月2日 人物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2日 14: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專題:辛梓看新聞(橙色版)

于丹與孔子75代孫反目 為4本書未經授權發律師函

 

上週五,于丹委託律師給全國各地的新書書店發出律師函,稱日本《中國聚龍新聞報》總編輯孔健的《論語力》(與于丹合著,新世界出版社)、《于丹的天空》(江西人民出版社)、《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中國工人出版社)四本書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權利,要求新華書店將以上圖書下架。昨日,孔健召開新聞發佈會,稱此舉沒有法律依據。

  于丹稱四本書未經授權

  孔健稱,上週五,全國各地新華書店都接到了于丹的律師函,稱《論語力》、《于丹的天空》、《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四本書違權,要求新華書店將圖書下架,否則追究法律責任。現在,出版社已經接到大量的退貨。

  孔健説,于丹無權直接給新華書店發這樣的律師函。該律師函只是民事行為,既非具有強制力的政府文件,也非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此舉給自己和出版社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自己保留法律追究的責任。他還表示,此前,我和于丹關係很好。我不理解她為什麼這樣做,而且事先沒有和我做任何溝通。

  是否授權説法不一

  孔健表示,自己曾出面組織中國聚龍新聞報社、日中版權交流中心等機構,20075月,20081月兩次邀請於丹訪問日本,花費一百多萬。僅為于丹購買與日本首相見面的一件衣服,就花了130萬日元。第一次在東京,洽談于丹書的出版和合作,孔健列出十項普及《論語》的合作項目,其中有包括日本出版于丹書籍,在中國共同合作出版弘揚孔子思想的書籍。孔健出示了一本《論語力》,稱扉頁的文字孔健大哥,這是我們用心的所得為于丹所寫。

  孔健説,我請於丹提意見,簽字時,于丹説,我信得過大哥,不用簽字,你具體操作好了。當時,日本改革新黨主席荒井廣幸議員,中國大使館文化部何靜等人在場。孔健説,自己保存了當時的錄音。《論語力》、《左手孔子右手莊子》、《新論語》使用了于丹在日本的演講,這些內容都有日方授權,而《于丹的天空》,封面照片為于丹提供。孔健的律師表示,口頭合同只要有他人在場作證同樣有效。

  于丹:我從沒有授權

  對於孔健的説法,于丹頗為氣憤,她表示,自己從沒有用孔健(的錢)買過任何衣服,此説為杜撰。孔健寫了七八本書,均侵犯了自己的權利。我從來沒有同意(與孔健合作),嚴辭抗議多次無效。

  中國工人出版社表示,該社已經收到于丹的律師函,該社經過了授權並查看了相關資料,並履行了出版方的職責,但是和于丹沒有任何直接聯絡。于丹維權,應該找授權方而不是本社。

責編: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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