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資源稅費改革6月1日起開始施行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7日 07: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專題:展望新十年新疆崛起

  除原油、天然氣外,煤炭資源稅也將從價計徵。據測算,僅從6月到年底的7個月裏,新疆的地方財政收入將因此增加20多億元。

  新疆資源稅費改革將從6月1日起開始施行,記者昨日上午從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相關人士處獲悉,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稅率為5%。與此同時,煤炭資源稅也將在新疆實行從價計徵,稅率為2%-5%。

  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仕主任張斌告訴記者,在新疆實行的這項改革,其財政意義大於稅制改革的意義,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所徵稅款將大大提高。

  資源稅是以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的稅種。目前,中國資源稅的徵稅範圍包括7個稅目的礦産品,分別為原油、天然氣、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

 

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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