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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泰州5月26日電(記者 周勝濤) 一審被判死刑的江蘇泰興暴力殘殺幼兒園師生的徐玉元故意殺人案,5月26 日上午9時,二審將在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闖進泰興某幼兒園,對幼兒和教師員工大肆殘殺,致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眾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一審中,被告人徐玉元當庭供認全部犯罪事實。
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徐玉元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雖殺人未遂,但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判其死刑。
責編: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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