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天價藥背後有三大推手 應加強流通監管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6日 09: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近日,據各大媒體報道,一名在中南大學附屬湘雅二醫院接受化療的腫瘤患者,服用了一種叫蘆筍片的藥物。該藥出廠價僅15.5元,但在醫院出售時,竟賣到了213元,利潤率達1300%,可謂不折不扣的“暴利藥”。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藥物暴利的背後,存在諸多“推手”。

    首先,政府定價“虛高”。湖北省政協委員劉寶林説起自己十分無奈和尷尬的體會:“0.75克一支的藥品,我們進價1.68元,賣給基層醫療機構價格為1.78元,而在基本藥物目錄中,政府對這個品種藥物的招標價竟然達到了 8.85元。”所謂藥品投標報價指導價,是指藥品賣給醫療機構的最高限價,一般由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佈。但有關部門在審核藥價時,往往面臨企業不如實提供成本資料、虛構成本信息等問題,最後定出的指導價就存在虛高隱患。

    其次,醫院愛用“貴藥”。按醫療價格政策規定,醫院購進每種藥,可以在進價上加 15%,如此一來,藥價又往上“跳了跳”。中國醫藥質量管理協會副會長、《醫藥經理人》雜誌總編輯郭雲沛告訴記者,有些醫院採購時,會主動選擇高價藥,這是因為“以藥養醫”的問題沒有徹底破除,國家撥款不能及時、足額地撥付。

    再者,流通層層加價,監管缺失。郭雲沛説,蘆筍片沒有參與湖南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理論上不能在公立醫院銷售。但它最後能進入醫院,可見監管上存在漏洞。

    此外,不少患者及其家屬就“認準”了昂貴的進口藥和高價藥,認為其效果更好。這也使有些人面對高價藥時“敢怒不敢言”。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要改變藥品流通市場的扭曲現狀,政府應該加強監管。第一要定出一個符合實際、有準確情報和數據支持的指導價。第二,每省設一個統一的平臺,藥品招投標都要在這個平臺上進行,砍掉中間環節,保證採購的公正和透明。(徐李燕)

 

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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