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出臺16條措施促進新疆民航事業發展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5日 14: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民航總局

  5月21日,民航局出臺《促進新疆民航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採取16條有力措施,在新疆構建佈局合理的機場網絡體系、連接順暢的航空運輸體系、功能完備的通用航空作業體系、機動靈活的航空應急救援體系和配套可靠的航空運行保障體系,更好地發揮民航對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功能。

  據了解,民航局將通過統籌配置航權、航班、時刻等航空運輸資源,在新疆打造空中“兩網兩路”,即在南疆和北疆分別構建兩個支線航空運輸網絡;以烏魯木齊機場為樞紐,構建連接國內東部的國內航路和連接中亞的西部國際航路,使新疆各族人民能夠享受到普遍航空運輸服務。

  在“意見”中,民航局首次將通用機場納入了機場佈局規劃,擬在新疆構建烏魯木齊樞紐機場、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三個層次的機場體系,形成覆蓋全疆且更為合理的機場網絡佈局,為促進新疆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創造先導條件。

  據介紹,民航局將進一步加大新疆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包括新建塔中、莎車、樓蘭機場,遷建石河子、且末、富蘊機場,擴建烏魯木齊、和田、庫爾勒機場;完善機場航油供應設施,建設烏魯木齊區域管制中心,規劃建設烏魯木齊進近管制中心;完善疆內通信、導航、監視、航管、氣象等空管基礎設施,全面提升新疆航空運輸保障能力。預計到“十二五”末,新疆的通航機場將由目前的14個增至21個。

  民航局還將在新疆開展“三項試點”。一是積極探索開放第五航權試點,研究支持疆內航空市場化的政策措施;二是依託區內支線航空和通用航空公司,開展通用航空運輸服務試點,推進新疆航空普遍化服務;三是開展基本航空服務試點,通過政策引導,加大疆內支線機場至樞紐機場的航班密度,提高民航運輸的通達性。

  為保障上述措施的施行,民航局將積極爭取和配套出臺有關支持政策,內容涉及財稅補貼、引入或籌建支線航空公司、優化調整空域結構、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等方面。

  據介紹,近年來,新疆民航事業取得了快速發展和長足進步。目前,新疆擁有通航機場14個,通用航空簡易機場56個,有 40余家航空公司在新疆區內從事公共航空運營活動,開闢國內國際航線114條,通航國內外城市80個。

責編: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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