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查處132起違法用地 失職政府官員遭問責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24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中廣網北京5月2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7時18分報道,“未報即用”是許多地方違法用地的典型特徵,2008年度,利用衛星遙感信息資料進行“衛片檢查”的172個城市中,土地“未報即用”佔違法佔地總數的89%,佔違法佔地面積總量的60%。在全國土地第二次大調的過程中也發現,建設用地增長的數據和以前的數據相差較大,主要就是因為大量“未報即用”違法用地的出現。

  面對“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愈演愈烈的態勢,今年2月下旬,國土部和監察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國土部門對2007——2009年“未報即用”的土地進行清理,並且要求各地對於“未報即用”違法案件要嚴肅查處。而3個月後的今天,國土部、監察部將會通報全國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的“未報即用”違法用地的清查整改情況。詳細情況,馬上連線記者馮會玲。

  主持人:今年2月,國土部公開曝光了25個省“未報即用”違法用地典型案件132起,涉及土地1.15萬畝。不少業內人士也認為,近年來在違法用地情況中,未報即用佔大多數,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記者:應該説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地的價值是在節節攀升,尤其是面對金融危機,一些地方政府就期望通過建設大項目來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同時也給自己積攢業績。而在土地違法行為中,“未報即用”顯然成本是最低,而且又比較難發現,所以自然成了首選。但我們需要特別説明的是,從2008年到2009年,國土部和各級國土部門都採取了一系列應急改革措施來保障各類建設項目的用地,力度是非常大的,可即使是這樣,依然有大量的未報即用違法行為産生,用國土部部長徐紹史的話説,這是很不應該的。

  主持人:今年是國土資源部依據“15號令”對土地違法嚴重的地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的第一年,到目前為止,有沒有地方政府官員因為未批即用違法用地被問責?

  記者:有,國土部不久前剛剛曝光的廣東省清新縣雲龍、雲來産業基地違法徵、佔地案就是一起未報即用的案件。2007年,廣東省清遠市清新縣委、縣政府決定在禾雲、龍頸、飛來峽3個鎮設立雲龍、雲來兩個産業基地。在沒有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清新縣委、縣政府要求3個鎮政府儘快徵地,並派駐工作組督促協調有關工作。

  對於雲龍産業基地的違法問題,廣東省不僅對清新縣政府領導進行了處分,而且對前後兩任縣委書記給予降級和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我在採訪國土部土地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時他也認為,這個處分力度已經非常大了。這個消息我想應該能夠給各地政府提了一個醒,如果想要通過未批即用違法用地行為給自己增加業績,可能最終得到的卻是嚴厲的懲處。

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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