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建立與物價適應的城鄉低保標準調整機制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6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6時38分報道,各地探索建立與物價上漲相適應的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低收入群體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生活質量。

  山東出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挂鉤聯動機制。日照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科科長陳祥健説:“當低收入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超過百分之五時,就聯動低保標準同幅增長,向城鄉低保居民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

  據介紹,目前山東17市都根據自身實際出臺了具體的聯動措施,其中濰坊、聊城等市城鎮2009年低保標準提高幅度均超過6%。山東省民政廳低保處姚子照説:“(山東)都有這種政策,(2009年)上半年發得比較多,下半年因為物價有點回落髮得比較少。”

  江蘇試點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與物價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今年各地陸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漲幅均超過12%。以省會南京為例,最低基本工資的960元當中不包括加班工資等幾項內容。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綜合工資處周克偉表示:“一個加班加點工資,第二個就是有毒有害、高溫井下津貼補貼,還有包括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還不包括按下限繳納的公積金。”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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