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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北京中南海紫光閣接受新華社記者獨家專訪,就當前經濟形勢、明年經濟工作和其他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姚大偉攝
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
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間投資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産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有利於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以現代産權制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有利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於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穩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有利於擴大社會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拉動國內消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範圍
(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規範設置投資準入門檻,創造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市場準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要公開透明,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不得單對民間資本設置附加條件。
(二)明確界定政府投資範圍。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係國家安全、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對於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應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
(三)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國有資本要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要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四)積極推進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將民辦社會事業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重要補充,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為主、民間投資為輔的公共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