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啟動房産稅 廣深細則均不涉及被指“溫和”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3日 10: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專題:樓市調控再掀風暴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上海日前召開有各區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參加的通氣會,緊鑼密鼓地討論上海樓市調控細則,其中包括旨在對住房保有環節徵稅的房産稅徵收辦法。這是樓市調控新政出臺後,首個涉及房産稅的地方細則。在四大一線城市中,北京細則較為嚴厲,深圳細則較為溫和,但均未涉及房産保有環節的徵稅;而據介紹,不日將對外發佈的廣州細則也不會涉及相關房地産稅的規定。

  上海房企高層已收到“短信提醒”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上海日前召開有各區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參加的通氣會,緊鑼密鼓地討論上海樓市調控細則,其中包括房産稅徵收辦法。細則最快將在本月公佈,而上海旨在對住房保有環節徵稅的房産稅徵收也將在細則出臺後正式啟動。

  一位接近上海市政府的人士近日透露,為儘快實現對住房保有環節徵稅,上海最終選定的方案是應用現有的房産稅概念,以減少立法審批流程。根據現有的房産稅暫行條例,房産稅徵收對像是經營性物業,而此次上海方案將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釋為經營行為。

  據了解,在已經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積是判定是否徵收房産稅的重要依據。如果符合徵稅條件,需按年支付相當於房産值8‰的房産稅。計稅基礎為評估價而非房産成交價。另外,對於已經出租的住房,並按時繳納了房産稅的購房者,將考慮不再重復計稅。

  雖然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有關上海開徵房地産稅的消息仍只是草案內容,最終出臺的細則不排除有局部調整的可能。但種種跡象表明,上海開徵保有環節稅已成大勢。

  4月22日就有消息稱,物業稅4個城市的試點已獲得國務院批准,包括重慶、深圳、北京和上海。前日還有消息,來自國土資源部的調研報告建言,上海應採取政策組合拳,加大房地産持有環節成本,遏制投機需求。而上海部分房企高層也已經接到有關稅收政策的“短信提醒”,並醞釀快速消化存量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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