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半年內7人自殺 發言人承認管理存漏洞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2日 07: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新聞1+1》2010年5月11日完成臺本

  ——富士康:“七連跳”謎團

  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新聞1+1》。

  5月6號富士康又發生了一起員工跳樓自殺事件,這已經是1月以來的第七起,又是自殺,又是跳樓,又是富士康,知道這件事的人都想知道為什麼在富士康會發生七連跳的事件,在這背後到底是偶然還是必然?就在不久前,《新聞1+1》的記者趕赴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播放短片)

  解説:

  盧新,24歲,2009年8月進入富士康集團,在這場集團為入職新人舉行的才藝大賽中,剛剛踏出校門的他還獲得了一個二等獎。然而就是這個酷愛音樂,還參加過快樂男生的小夥子,卻在今年5月6號淩晨選擇的縱身一跳,用一種極端的方式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邱奕錦(富士康部門協領):

  大約是在那個位置吧,從這兒對上去。

  解説:

  這就是盧新跳樓的地點,富士康龍華廠區VIP招待所的六樓。

  曾紅領(盧新的同事、大學同學):

  他説看風景,講完這句話之後站了一會,很快的速度,把窗戶拉開,跳到陽臺上,再從陽臺上跳下去,猶豫都沒有猶豫。我們馬上起身拉他,拉到他一點衣服的左臂,被他甩掉了。

  解説:

  曾紅領如今還在為沒能拉住盧新十分愧疚,他是盧新在湘潭大學的同學,畢業時兩人一起進入富士康,專門招收應屆畢業生的菁幹班工作,從今年五一開始,曾紅領發現盧新精神狀態很不好,經常有人追蹤,甚至要追殺他,還曾表示想回湖南老家。

  曾紅領:

  他下車就去找巡邏警察,他説有人想追殺他,想害他。

  解説:

  曾紅領把這一情況彙報給富士康的主管,富士康安排他和另一位好友安撫盧新,住在招待所,並聯絡到盧新的家人,儘快前來幫助緩解盧新情緒。而就在盧新的家人從老家出發的同時,5月6號淩晨4點30分,盧新還是以看風景的名義走出房間,縱身一躍。

  劉坤(深圳富士康新聞發佈人):

  我們很高興看到,這個所謂第七跳我們盡力了,我們做到了預先一些評估,做到預先干預。

  解説:

  如今當盧新自殺的新聞登上多家媒體的版面,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和接受這樣一個事實。

  曾紅領:

  他很喜歡唱歌,比較善於交流,他經常,一般都是他主動找我,去這裡玩,去那裏玩,就是很開朗,笑得比較HIGH。

  解説:

  曾紅領和盧新都是去年8月進入菁幹班,也就是幹部儲備班工作,培訓後再被分配到各部門工作,每月底薪兩千元。盧新老家在農村,家庭困難,弟弟為了他上學,放棄了升學機會。進入富士康後,盧新選擇加班來賺更多的錢,然而曾紅領説,盧新曾訴説在工作中的苦惱,短短幾個月,他就向主管提出換工作。

  這是盧新今年2月才開通的博客,上面記錄了一個男孩兒追求音樂夢想的軌跡。在最後一篇寫于3月4號的文章中,盧新寫到,“如果真的可以,我可以天天寫歌,我沒錢,沒有做音樂的硬體設備,甚至連電腦還捨不得買,更找不到唱片公司,青春易逝。24歲的我還能做到嗎?我還是會付出的,至少這一年我會去追求。”

  字幕提示:

  2009年富士康集團入職新人才藝大賽

  解説:

  盧新的去世留給人們的是一種惋惜,還有一絲不解,而事實上這已經是富士康公司進入2010年的第七起員工墜樓事件。

  字幕提示:

  2010年1月23日,淩晨4時許,富士康19歲員工馬向前死亡。警方調查,馬向前係“生前高墜死亡”。

  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龍華園區,新進女員工從3樓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樓受傷。

  2010年3月29日,龍華廠區,一男性員工從宿舍樓上墜下,當場死亡,23歲。

  2010年4月6日,觀瀾C8棟宿舍饒姓女工墜樓,仍在醫院治療,18歲。

  2010年4月7日,觀瀾廠區外宿舍,寧姓女員工墜樓身亡,18歲。

  2010年4月7日,觀瀾樟閣村,富士康男員工身亡,22歲。

  2010年5月6日,龍華廠區男工盧新從陽臺縱身跳下身亡24歲。

  解説:

  根據富士康方面的介紹,這幾起跳樓事件共同的特徵是,死者年齡在18到23歲之間,都入職富士康不久。

  在接受採訪時富士康的新聞發言人劉坤坦言,管理存在漏洞,但是面對著深圳地區42萬員工的龐大數字,對於為何接連發生這樣的事故,如何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似乎同樣也抱有迷茫。

  劉坤:

  難道你的防止真的是到位了嗎?真的是觸及到42萬人每一個人的心靈嗎?我們作為一個企業,沒有本事做到這一點。但是我不知道第八跳會由什麼原因産生。

  主持人:

  就在5月6號事發之後,一些心理專家應邀來到了深圳的富士康公司,其中就包括清華大學心理學系的副主任樊富珉,接下來就我們連線樊主任。

  樊主任,我們知道盧新他最後被確認精神上是出了問題的,但是當時公司採取的是一種讓朋友陪護他這種方法,而為什麼當時不可以把他直接送去醫院呢?

  樊富珉(清華大學心理學系副主任):

  其實這個問題提的非常好,企業也有企業的難處,按理講,發生精神障礙以後送醫院,誰可以有權利送醫院,一般情況下是要親屬同意,因為我們沒有這個法律,一般只有警察可以有這個權利,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沒有這個權利強行給他送到醫院。

  主持人:

  這個我明白了。還有一個問題給您,因為我們知道在富士康是從今年,進入到今年以來,這已經是第七起了。在短時間內發生這麼多起跳樓的事件,如果站在學理這個角度上,發生率算不算高?

  樊富珉:

  從世界衛生組織關於自殺率的統計是按十萬分之多少統計計算的。目前中國的自殺率大概是,按照衛生部統計,是十萬分之十幾,十六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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