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錄公務員將首開調劑補充錄用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1日 21: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錄公務員將首次開展調劑補充錄用

  新華網北京5月11日電(記者趙超)國家公務員局11日發佈《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公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錄公務員將首次開展調劑補充錄用。

  公告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0年度公務員招考已經進入公示和備案階段,經過面試、考察和體檢,有部分職位出現空缺,另有部分招錄機關由於機構調整,新增加了一些編制,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參加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且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以參加調劑。調劑時,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參加調劑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職位;申請調劑的考生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申請調劑的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已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

  考生從即日起,可以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scs.gov.cn),查詢調劑職位、調劑人數、資格條件等。

  2010年5月17日8時至5月19日18時期間,考生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調劑網頁(http://bm2010.scs.gov.cn/tj),填報申請調劑的相關信息。考生對調劑職位所需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絡。考生在報名過程中遇有技術性問題,可撥打諮詢電話12370。在遞交調劑申請時間結束之前,考生可以改變申請調劑的職位。

  2010年5月20日8時至21日18時,招錄機關對報考本機關(單位)的調劑申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招錄機關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成績排序。調劑審查合格的人數達到規定的調劑人數後,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人員做資格審查。

  調劑結束後,將形成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的人選名單,並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和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統一公佈。2010年5月25日之後,考生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調劑結果。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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