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組長要求高校反腐嚴把基建財務等“四關”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03日 08: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高校書記校長要強化反腐責任人意識

  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要求,高校反腐倡廉要嚴把基建、財務、招生等“四關”

  日前,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提出,高校領導幹部要緊抓腐敗現象容易滋生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把工程建設、財務、招生、領導班子決策等四關。

  基建招生等領域成高校腐敗重災區

  日前,在武漢召開的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專題會上,王立英錶示,高校領導幹部要認真查找幹部廉潔從政方面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依照海淀區檢察院前年的調查,高校貪污案件主要發生在財務部、醫院收費處等財務管理部門和有資金往來的部門,受賄案件主要發生在儀器設備採購、醫院藥品採購等部門,挪用公款主要發生於房地産管理、財務管理等部門。

  在高校較集中的北京市海淀區,該區檢察院今年年初曾表示,目前高校職務犯罪發案部位相對集中,基建、採購、後勤和招生等領域,成為高校腐敗重點區域。

  反腐要強化第一責任人意識

  針對上述領域內的腐敗勢頭,王立英提出,在領導幹部層面,要加強權力運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要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肅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為,領導幹部要做執行制度的表率。

  她提醒説,高校黨委書記校長,對幹部的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使幹部不犯錯誤少犯錯誤。

  王立英提醒高校書記和校長,強化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尤其要加大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力度。

  此前,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曾指出,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重點在領導幹部,責任也在領導幹部,必須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他説,要嚴格責任追究,領導幹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必須追究責任。領導幹部如果對上級領導機關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範圍內的工作任務,不傳達貫徹、不研究部署、不督促落實,或對直接管轄範圍內發生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制不查,必須受到責任追究。

  近年高校腐敗大案有所增加

  近年來,高校腐敗案件有增加勢頭。

  以北京為例,據市檢察院官員透露,最近三年,該市查處高校腐敗案猛增,案發數上升一倍,案件近一半涉及招生、人事等問題。

  就全國而言,近年大案也有所增加。

  去年,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和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涉嫌鉅額受賄被批捕;廣東湛江師範學院院長郭澤深,因經濟問題被拘留;武漢科技學院院長張建剛等人,涉嫌基建腐敗被“雙規”。(記者郭少峰)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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