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限購令實行 購房須查驗戶口結婚證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03日 08: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從5月1日起,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産證。

  昨天(2日),北京市住建委公佈北京樓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實施細則。

  購多套房無法辦房産證

  上月30日,北京市出臺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文件的通知,其中規定了臨時性的限購措施,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

  昨天,市住建委公佈了落實該政策的實施細則,其中重申,“同一購房家庭”是指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對夫婦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購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該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貫徹落實該政策,在網上簽約及房屋登記工作中嚴格執行該規定。這意味著,如果違反規定,新購了多套住房,將無法辦理網上簽約,也無法辦理房産證。

  購房將查驗戶口結婚證

  市住建委規定,自本月1日起,購房人在網上簽約前應填寫《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北京房地産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志表示,這就是説,購房人在決定買房,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就要填寫該《申報表》。

  根據實施細則,開發商、房産仲介、或二手房網簽服務窗口,將通過查驗購房人的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原件對《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核實並複印存檔,在網上簽約時錄入家庭成員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原件將作為交易合同的附件及房屋登記的申請材料。

  陳志表示,《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並不是唯一要核實的材料,在網上簽約和辦理房屋登記的審核過程中,房管部門都會調取房屋權屬和銀行徵信系統中的材料,並與公安、民政等部門溝通取得購房人資料,與購房人填寫的《申報表》核對查實。如果購房人在填報申報表時弄虛作假將被查出。

  ■ 細則

  申報需承諾遵守“限購令”

  記者在《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中看到,除了要填寫自己的姓名、身份證號外,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身份證號,所購住房地址等,均需要如實填寫。

  《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分為兩種,一種是成年人購房時需要填寫的,需要填寫購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等信息。同時還要填寫所購住房地址、預售許可證號或房屋所有權證號。

  另一種申報表用於未成年人購房時填寫,由購房人的監護人填寫。購房人、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戶籍地、身份證號也都需填寫,所購住房的相關信息同樣也要填寫。

  兩種表格中,都附有一項承諾書,購房人要承諾遵守“同一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的相關規定,並承諾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願意承擔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記者 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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