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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所作的國務院關於轉移農村勞動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工作情況的報告。楊志明明確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導各地建設農民工公寓,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將農民工納入經濟適用房範圍。
“部分行業、部分地區存在侵害農民工權益的‘頑症’,包括拖欠農民工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條件差等。”楊志明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將為農民工提供公共服務。教育部門認真落實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和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政策,已有近80%的農民工隨遷子女在城鎮公辦中小學免費接受義務教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導各地建設農民工公寓,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將農民工納入經濟適用房範圍,並以大型施工項目為重點,開展“建築工地農民工標準化宿舍行動”。公安部門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指導各地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農民工落戶條件。
>>報告摘錄
外出務工 農民工月均收入1417元
楊志明説,近年來,外出農民工以新生代為主,文化程度有所提高,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由2005年的875元提高到2009年的1417元,年均增長15.5%。
近年來,農村勞動力就業的規模、構成有新的變化:外出就業規模不斷擴大;外出農民工以新生代為主;輸入地以東部地區為主,但比重有所下降等。
轉移就業 近2.3億農村人實現就業
楊志明説,據國家統計局對農民工監測調查結果推算,2009年度全國外出就業和本地非農從業6個月以上的農村勞動力總數達到22978萬人。
楊志明表示,今後一個時期,我國需要轉移的農村富餘勞動力還有1.2億人以上,如何使他們轉移到城鎮實現穩定就業,是一項艱巨任務。
(記者郭愛娣)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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