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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4月26日 17: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中廣網北京4月26日消息(記者侯艷 張華傑)今天(26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國家賠償法修正案草案,對被刑事拘留後釋放的人員是否可獲國家賠償作出了規定。
草案規定: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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