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新華網西寧4月24日電(記者何偉)記者自青海省民政廳了解到,青海省政府根據當地特殊情況,對因災造成的“三孤”(孤兒、孤老、孤殘)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
青海省民政廳救災救濟處處長馬旦珠説,為有效幫助玉樹災區群眾解決基本生活困難,青海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出臺《青海玉樹地震災區“三孤”人員生活補助金髮放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適當提高“三孤”人員補助標準。從玉樹地震災害發生之日起,對因災造成的“三孤”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受災的原“三孤”人員補足到每人每月1000元,補助時間為3個月。
馬旦珠説,補助金的發放以集中統一、現金髮放的形式進行,以村或社區為單位,由州、縣民政部門統一組織人員,根據最終確定的花名冊統一按月發放。
責編:王玉西
相關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