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臺辦法補助災區“三孤”人員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25日 06: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專題:青海玉樹縣發生7.1級地震

  新華網西寧4月24日電(記者何偉)記者自青海省民政廳了解到,青海省政府根據當地特殊情況,對因災造成的“三孤”(孤兒、孤老、孤殘)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

  青海省民政廳救災救濟處處長馬旦珠説,為有效幫助玉樹災區群眾解決基本生活困難,青海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出臺《青海玉樹地震災區“三孤”人員生活補助金髮放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適當提高“三孤”人員補助標準。從玉樹地震災害發生之日起,對因災造成的“三孤”人員,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受災的原“三孤”人員補足到每人每月1000元,補助時間為3個月。

  馬旦珠説,補助金的發放以集中統一、現金髮放的形式進行,以村或社區為單位,由州、縣民政部門統一組織人員,根據最終確定的花名冊統一按月發放。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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