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0多名青海玉樹地震遇難者遺體今日統一下葬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17日 06: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專題:青海玉樹縣發生7.1級地震

  昨天,玉樹州州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羅松仁青表示,今日,地震遇難者的遺體將會統一埋葬。

  他表示,今日埋葬的將是740余名遇難者。這些遇難者的家人已經同意對他們進行土葬。埋葬工作按相關政策進行。

  羅松仁青還表示,在當地打工者的遺體也根據親人的意願,有的已經運到了西寧。是運回鄉還是就地火化,由親屬自己決定。

  政策

  遺體處理意見出臺,要尊重死者尊嚴

  無人認領遺體 建DNA數據庫

  據新華社電 青海民政廳15日制定《青海省玉樹縣“414”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處理意見》。共有9方面規定:

  1、遺體處理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尊重死者尊嚴,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並做好親屬的安撫工作。

  2、遺體處理由西寧市、互助縣、海晏縣、共和縣、同德縣、貴德縣、貴南縣、剛察縣殯儀館承辦。

  3、根據遇難者有效身份證件或經親屬辨認,能夠確認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門安排火化或土葬。

  4、既無有效身份證件也無親屬辨認,無法確認遇難者身份的,要盡力對遺體進行編號、記錄、拍照、提取可供DNA檢驗的檢材,並由公安部門統一保管和檢驗,建立地震遇難人員身份識別DNA數據庫。遺體及時火化。

  5、遇難者經確認是外國人的,遺體由中國殯葬協會進行防腐處理。

  6、遺體搬運和火葬,應當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參照衛生部有關技術方案進行。為避免因遺體腐爛造成環境污染,在遺體發現後應儘快完成相關鑒別程序並進行處理。

  7、受傷人員在醫療機構死亡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通知當地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館。

  8、傷病員在轉移救治過程中死亡的,由救治地民政部門指定當地殯儀館統一負責遺體火化工作。

  9、遺體火化後無人認領的骨灰,由救治地殯儀館編號後暫時保存。待災區恢復正常生産和生活秩序後,救治地公安部門和殯儀館負責保存的遇難者相關資料、骨灰等再作移交。(記者張寒)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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