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兒童醫院工業氧代醫用氧事件8人被處分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13日 09: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4月11日,郴州市兒童醫院一名工作人員在氧氣庫房清點氧氣。

  昨天(4月12日)21時,郴州市政府公佈郴州市兒童醫院醫用氧問題調查處理結果,1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7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嚴重警告和行政撤職等處分;責成2個單位寫出深刻檢討。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陳和平因涉嫌違法,已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被查處後仍用工業氧

  今年1月18日,郴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反映郴州市兒童醫院(即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北院)使用“工業氧”冒充“醫用氧”。次日,稽查人員進入醫院調查,發現了30瓶假冒的“醫用氧”。

  郴州市藥監局副局長羅昇平介紹,稽查人員調取了這家醫院15個月的氧氣購進臺賬,查明自2009年1月以來,這家醫院購進“工業氧”10290瓶,非法所得超過30萬元。為此,藥監部門下達了整改通知書和處罰告知書,決定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兩倍罰款,總計92萬元。

  儘管被罰款,這家醫院仍繼續購進“問題氧氣”4919瓶,直到4月1日媒體曝光此案。

  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王誠麗告訴記者,當時藥檢部門的整改通知書和處罰告知書沒有發到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管理層,而是郴州市兒童醫院綜合辦主任江志簽收的。目前,所有“問題氧氣”均已查封。

  書記丈夫任職供氣方

  記者從氣體生産廠商了解到,工業氧每瓶一般價格為10元至15元,醫用氧每瓶30元至35元,醫院每天用氧50瓶以上,這裡存在巨大的違法獲利空間。

  王誠麗表示,醫用氧氣全部是按價付費,每瓶30元,有據可查,院方並沒有從中非法牟利,至於個人有無違法獲利行為,以紀檢監察部門調查結果為準。王誠麗介紹,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管理的三所醫院,包括兒童醫院在內,所有醫療器械、藥品和耗材均實行統一配送,唯一例外的是兒童醫院的醫用氧氣由其自行聯絡企業配送。

  郴州市兒童醫院的氧氣是從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公司購買的,而這家公司一名負責人是兒童醫院黨總支書記李細蓮的丈夫。“李細蓮的丈夫就是供氣方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人,之間的利益不言而喻。”醫院一幹部説,從北院前身鐵路醫院1995年建立集中供氧系統以來,郴州市工業氣體有限責任公司一直就是供氣方。

  這名幹部説:“罰款僅追溯了一年,但我們和這家公司已經合作了10餘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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