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京滬渝深四地可能試點徵收房産稅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09日 1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業內人士認為,對第一套房産徵收“房産稅”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可能是針對擁有豪宅或多套房以上的居民徵收。

  “房産稅”可能開徵的消息再次成為業內外關注的焦點。有媒體報道,繼重慶宣佈擬徵特別房産消費稅後,上海也將開徵住房保有稅。有消息稱,針對房産徵稅的試點地區可能定在京、滬、深、渝四個城市。

  儘管在記者採訪中,有關方面並未對房産徵稅問題給予正面答覆,但據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城市已形成對房産徵稅的具體方案,目前正等待最終批復。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人士在記者進行求證時,並未予以正面答覆。而當記者問及近期會否出臺新的調控政策時,該人士表示:“政策出來就知道了。”

  對於可能被定為試點的部分城市,記者也進行了求證。當記者向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龍求證此事時,他沒有直接表態,只是回答説:“這個事情不太清楚。暫時沒有消息可對外發佈。”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8日晚也在官方網站回應稱,關於在房産保有階段徵稅的問題,早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就明確提出了。在房産保有階段徵稅,要經國家層面定,地方應貫徹執行好。如果有關部門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房管部門雖不是稅收徵管的主管部門,但如果政策出臺,我們會積極配合貫徹落實好”。

  著名經濟學家、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説,現在房地産價格飆升,相當一部分城市出現了泡沫,而大部分行政措施的效果不是很明顯,因此如果房産稅推出或試點也是意料之中的。過去就有房産稅,只不過對個人免徵,因此操作起來會比較方便。

  華生認為,房産稅如果開徵將對需求結構調整起到關鍵作用,進而對遏制高房價産生直接作用。他預計,重點徵收對象將會是大戶型和多套房産。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部部長楊紅旭認為,物業稅作為一個重要稅種,需要人大立法通過,過程較長,因此政府部門可能會先以房産稅或類似的名義先在個別高房價城市試點,主要目的還是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而現在正是較好時機,因為3月以來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盤又開始新一輪漲價,逼迫有關部門出臺更緊的調控措施。“這堪稱遏制高房價的‘第一利器’,威懾力超過其它稅政和信貸政策。”他補充説。

  國金證券分析師曹旭特認為,房産稅並非一個新稅種,徵收房産稅不需要立法,只是針對原先規定的優惠部分取消,所以相比物業稅這一新稅種而言,房産稅的恢復徵收更順理成章和易推行,但卻能部分達到物業稅的效果。另外,物業稅需要在週期評估物業價值基礎上徵收,而房産稅是按原值的一定比率徵收,不需要評估,所以短期內政府會恢復徵收房産稅而不是開徵物業稅。

  記者發現,房産稅如果對個人徵收意味持有環節的成本增加,影響投資性購房對未來的投資預期收益率。

  根據198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房産稅依照房産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産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産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産核定。房産出租的,以房産租金收入為房産稅的計稅依據。房産稅的稅率,依照房産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産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以房産價值100萬元,在按優惠上限比例,也即扣除30%後的部分作為稅基,乘以1.2%的稅率就是0.84(100*(1-30%)*1.2%=0.84)萬元。

  業內人士認為,對第一套房産徵收房産稅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可能是針對擁有豪宅或多套房以上的居民徵收。比如,達到一定面積,價格達到均價一定倍數的房産;另外,房産稅可能先在部分城市率先恢復徵收,尤其是目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記者 李佳鵬 魏宗凱 彭勇/報道

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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