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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擁抱自然的春天的節日
【詩詞名句】
聽風聽雨過清明,愁草瘞花銘。樓前綠暗分攜路,一絲柳一寸柔情。料峭春寒中酒,交加曉夢啼鶯。
西園日日掃林亭,依舊賞新晴。黃蜂頻撲鞦韆索,有當時縴手香凝。惆悵雙鴛不到,幽階一夜苔生。
——吳文英《風入松》
梨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
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萬株楊柳屬流鶯。
——吳惟信《蘇堤清明即事》
草長鶯飛二月天,拂堤楊柳醉春煙。兒童放學歸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鳶。
——高鼎《村居》
【清明節】
清明節是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充滿春天氣息的民間傳統節日。中國傳統節日和時間節點多由陰曆系統決定,唯有清明節的時間節點是由陽曆系統決定的。清明節俗,主要起于唐代每年冬至後三個半月左右的寒食連清明假日。清明前後,正是草長鶯飛、桃紅柳綠、春光宜人的大好時節,人們結束了寒冷冬季的蟄伏,紛紛走向自然,走向郊野,感懷先人,踏青掃墓,圍席而坐,對酒當歌。清明節還有“踏青節”、“鞦韆節”、“插柳節”、“植樹節”等美麗別名。2006年5月,清明習俗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清明既是二十四節氣中的一個,又是一個文化節日,一個擁抱自然的春天的節日,象徵著新季節、新希望、新生命、新循環的開始,也意味著對過去的懷念和感謝
清明既是二十四節氣中的一個,又是一個節日,一個擁抱自然的春天的節日。
中國的二至(夏至、冬至)二分(春分、秋分)出現極早,《尚書 堯典》已有記載。一年細分為二十四節氣,則是秦漢之間的事。清明作為二十四節氣之一,最早出現在《淮南子 天文》中:“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乙為清明。”《歲時百問》稱:“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亮,故謂之清明。”清明真是一個令人神往的詩意的節日。
竺可楨指出,西方國家早在公元前46年就已經有了系統的太陽曆,所以,他們沒有二十四節氣的需要,而我們的舊曆則主要以陰曆(月亮歷)為主,陰曆與陽曆在時間節點上不能重合,陰曆系統不能用以指導農業生産,這才有了用二十四節氣作為補充手段的需要。所以説,節氣是一個用以輔佐陰曆、指導農業生産的時間節點,本來沒有什麼特別的節俗活動。
當代學者普遍認為,後來成為清明節重要節日內容的祭祀、踏青等習俗則主要來源於寒食節和上巳節。寒食節與古人對於自然的認識相關,他們認為世界萬物都和我們人一樣是有生命的,也有生老病死,需要新陳代謝,火燃久了要熄掉,重取新火,寒食之後重生新火就是一種辭舊迎新的過渡儀式。熄滅舊火與重生新火所透露的是季節交替的信息,意味著寒冷季節的結束和春耕生産的開始,象徵著新季節、新希望、新生命、新循環的開始。
寒食節在清明前兩日或一日,這一天,人們往往要禁火冷食(寒食)、墓祭,以及舉行一些巫術性遊戲。寒食禁火冷食祭墓,清明取新火踏青出遊。唐代之前,寒食與清明是兩個前後相繼但主題不同的節日,一為懷舊悼亡,一為求新護生;一陰一陽,一息一生,二者有著內在的文化關聯。
到了唐代,清明成了一個盛大的春天儀式。掃墓和踏青遊春,幾乎成為清明這一時間節點上的必不可少的習俗。清明由“氣”轉“節”,歷千百年而不衰。唐玄宗時,朝廷曾以政令的形式將民間掃墓的風俗固定在清明節前的寒食節。由於寒食與清明在時間上緊密相連,寒食節俗很早就與清明發生關聯,寒食禁火,清明取火,掃墓也由寒食順延到了清明,至貞元六年(公元790年),寒食與清明的節假日已經增加到七天之多。入宋之後,清明和寒食逐漸合二為一,清明將寒食節中的祭祀習俗收歸到自己名下,而且兼併了與寒食節相關的其他一些節慶活動。
清明節是幾乎所有春季節日的綜合與昇華,將清明掃墓與踏青的不同文化主題融為一體,將祭祀先人與中華民族重視孝道、慎終追遠的民族性格聯絡起來,具有豐富文化內涵
有學者認為上巳節的節俗也被合併到了清明節。古時以夏曆三月上旬巳日為“上巳”,《後漢書 禮儀志上》稱這一天“官民皆潔于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病為大潔”。上巳之時,青年男女在野外踏青嬉戲,互相表達愛慕之情,實為古代中國之“情人節”。魏晉之後將上巳改在三月三日。至唐朝,賜宴曲江,禊飲踏青,亦是此意。可見,洗濯踏青、除垢迎新是幾乎所有春天節日的共同特徵。
元代以降,不僅上巳節退出了節日系統,寒食節也已基本消亡。春節之後,大好春季只剩了一個清明節。所以説,清明節是幾乎所有春季節日的綜合與昇華,清明節俗也就具有了更加豐富的文化內涵。
與其他傳統節日不太一樣,由於清明節是融合了“節氣”與“節俗”的綜合節日,因而也是傳統節日系統中少有的依陽曆而確定的節日,節日時間比較固定地在格裏高裏(Gregory)歷即現行公曆每年的4月5日前後。此時正是春暖花開的踏青時節。
清明從節氣上排在春分之後,此時天氣回暖、萬物復蘇、陽光明媚、春風暢拂、草長鶯飛,到處生機勃勃,正是大自然顯露新生的上好時節,也是人們遠足踏青、親近自然的好日子。人類戶外活動的原始意義在於順應天時,以主動的姿態去順應和促進時氣的運行,有助於吸納大自然的純陽之氣,驅散積鬱的寒氣和抑鬱的心情,催動生命的流轉。這些活動大大地有益於人們的身心健康。
唐代開始,寒食與清明並列放假,不同年號分別有四至七天的假期。宋代是生活日趨都市化的時代,也是民俗向娛樂方向發展的時代。為了讓人們能夠在清明掃墓、踏青,特地規定太學放假三日,武學一日。《清明上河圖》反映的就是前所未有的盛世清明。“寒食第三節,即清明日矣。凡新墳皆用此日拜掃。都城人出郊……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樹之下,或園囿之間,羅列杯盤,互相勸酬。都城之歌兒舞女,遍滿園亭,抵暮而歸。”
清明掃墓與踏青,本來是兩個不同的文化主題,宋以後慢慢地融為一體,並不斷地被賦予肯定的文化意義。人們把祭祀先人與中華民族重視孝道、慎終追遠的民族性格直接聯絡起來,認為清明節俗體現了中國人感恩、不忘本的道德意識。其文化意義部分地與西方感恩節有異曲同工之處。
清明節是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不僅是人們祭奠祖先、緬懷先人的節日,也是中華民族共同體認祖歸宗的紐帶,更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催護新生的春季儀式
清明節祭祖掃墓、追念先人功德的活動,與中國文化深層的祖先崇拜、孝的文化之間有著深刻的關係,而這種文化正是中國社會幾千年來得以和諧穩定發展的一大文化支柱,有助於在古人與今人、前人與後人之間建立和諧的代際關係,進而促進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關係,這也是清明節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民間根基。
清明節自唐宋成為民俗節日之後,在節俗內容不斷擴張的同時,節俗的根本性質雖然沒有發生大的改變,但隨著生産力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演進,較早地出現了由神聖祭祀向世俗娛樂轉化的趨向。這種趨向在都市表現得尤其明顯,清明祭墓成為踏青春遊的假日時光,墓前分享祭品的習俗變成了郊遊的野餐。
無論從起源還是從其流變中,我們可以歸納出清明節的兩個象徵意義,一是“感恩紀念”,二是“催護新生”。對祖先與先烈的追悼與祭祀是傳統社會民眾生活的重要內容。時至今日,祭祀先人仍為中華民族民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年清明時節,不僅故地親人要上墳祭掃,大批旅居海外的華人、港澳臺同胞也紛紛趕回故土,祭奠祖靈。
黃帝陵、軒轅廟、炎帝陵等作為中華民族的共同祭祀點,每當清明時節,民族親情都在這裡匯聚,海內外華人總是能從祭祀的儀式中體會到血濃于水的同胞親情。而民間傳説中的介之推與晉文公的故事,則是典型的感恩故事,我們可以、也應該借助於這些節日故事,提倡感恩情懷,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提高國民的文明程度。
因為清明時節正值春光最好,自古就有清明踏青的傳統,人們常常闔家攜帶酒食,到郊外林苑野地親近自然。遠足踏青中常見的活動有盪鞦千、拔河、撲蝶、採百草、放風箏、插柳、植樹等習俗。在傳統的清明習俗中,插柳與戴柳也是清明特有的風習時尚。柳樹為春季應時佳木,得春氣之先,相傳民間新火的傳遞也是以柳條傳送。
新中國成立之後,許多學校都曾利用清明掃墓之際,舉行緬懷革命先烈的系列感恩活動。盛世清明,是陽光的清明、春天的清明,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清明,也是大唐盛世留給中華民族的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當我們慎終追遠的時候,我們更應催護新生。《樂記》曰:“清明象天,是天德清明也。”欣逢盛世,我們更有理由張開雙臂擁抱這春天的清明。
施愛東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
責編:汪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