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群眾滿意度明顯偏低幹部 黨委領導將被問責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31日 23: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31日電 中國官方媒體今日發佈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規定,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民意調查中,本地區本部門群眾滿意度明顯偏低、選人用人方面問題突出、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經組織考核認定,應當追究負有責任的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的責任。

  文件中第九條中規定,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民意調查中,本地區本部門群眾滿意度明顯偏低、選人用人方面問題突出、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經組織考核認定,應當追究負有責任的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的責任。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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