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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每年死亡人口已超過900萬,殯葬服務需求巨大,推行“綠色殯葬”利國利民
文/郝福慶陳磊
又到清明祭掃時。殯葬服務是關乎人民群眾“生老病死”的基本服務,保障群眾的基本殯葬需求是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目前,群眾對“治喪難”和“治喪貴”的問題反映比較強烈,而政府公共服務不足是導致市場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對策是加強政府公共服務,大力推行“綠色殯葬”,一方面,增加基本服務供給,規範市場秩序,建立綠色通道,為群眾提供方便、低廉的殯葬服務;另一方面,通過改善設施條件,減少污染,節約土地,並提倡多種生態葬法,移風易俗,普及文明的殯葬文化。
力推簡樸殯葬障礙仍存
近年來,我國殯葬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實行火化、改革土葬、節約土地、保護環境、移風易俗已成為社會共識,文明節儉治喪總體上漸成風氣,火化率大幅提升,亂埋亂葬濫佔耕地現象明顯減少,新的環保節能技術逐步應用,殯葬改革正穩步向縱深方向發展。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有殯葬事業單位3754個,其中殯儀館1692個,殯葬管理單位853個,民政部門管理的公墓1209個。全國火化率達50%。
然而,殯葬服務存在的問題也招致不少群眾抱怨。
一是服務設施不能滿足需要。目前全國尚有739個縣沒有殯儀館,且87%分佈在中西部地區。由於缺乏基本的政府公共殯葬服務,群眾的基本殯葬需求得不到滿足,增加了這些地區推進殯葬改革的難度。同時,因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嚴重不足,遺體火化後只能暫時寄存在殯儀館或者購買墓地下葬,亂埋亂葬、修建豪華墓穴、亂批亂建公墓現象嚴重。
二是現有設施設備陳舊落後,污染嚴重。現有殯儀設施設備中2/3以上使用時間已達20年以上,有些設施甚至建於1950年代,整體規模小,破舊落後,治喪環境差。大多數火化機超負荷使用,高污染、高耗能。現有殯葬設施設備與每年火化約450萬具遺體、接待近2億群眾參加喪葬活動的要求很不適應。
三是殯葬市場秩序較為混亂。目前殯葬市場壟斷性強,市場競爭不足,服務性收費價格高,服務質量差,監管薄弱,缺乏制約機制。一些經營性公墓存在亂批亂建現象,解決難度較大,群眾負擔重、意見大。有些經營性公墓炒買炒賣和修建豪華大墓等違規違法問題突出。
四是重殮厚葬和愚昧迷信的風氣在一些地方仍然盛行。入土為安、大操大辦、奢華治喪的現象依然存在,重殮厚葬的巨大經濟利益使得殯葬市場不斷迎合這種風氣,加大了轉變傳統喪葬觀念、規範殯葬市場的工作難度,不利於我國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
“綠色殯葬”利國利民
目前,我國每年死亡人口已超過900萬。由於人口年齡結構的原因,死亡人口總量將持續增長,殯葬服務需求巨大。推行“綠色殯葬”,為社會提供方便實惠、節能環保、健康文明和可持續發展的殯葬服務,利國利民,意義重大。
其一,提供殯葬基本公共服務,是以人為本、改善民生的需要。
殯葬服務涉及千家萬戶,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黨的十七大提出,社會建設的重點是改善民生,其基本要求是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發展社會事業、擴大公共服務,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政府應以人為本,為群眾提供基本的殯葬公共服務,包括逝者運送、遺體儲藏、家屬告別、遺體火化以及骨灰安放等內容,滿足群眾基本服務需求。這些基本服務應完全具備公益性質,使廣大人民群眾能以較低的價格享有方便、實惠的殯葬服務,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喪難”、“治喪貴”等問題。
其二,更新改善殯葬設備,是節能減排,建設生態文明的需要。
據統計,我國每年因遺體火化和遺物焚燒共産生固體物質1.13萬噸,向空氣排放煙塵及廢氣8.27萬噸。目前,我國共有火化爐4789台,其中2000年後新配置的僅佔34%,個別地區至今還使用燃煤火化機。這些舊的火化爐製造工藝落後,使用壽命短,環保技術水平低,污染嚴重。傳統火化爐平均火化一具遺體需耗輕質柴油25公升,而節能環保型火化爐只需10公升左右。如果更新設備並加裝尾處理設備,全國每年可節省柴油6750萬公升,僅此一項每年即可節約成本4億元,若將節約的資金用於更新改造,按火化機通常使用壽命平均8年計算,則節約的成本即可滿足更新換代的需要。同時,還可減少煙塵、廢氣排放,特別是減少含硫含碳類污染物和二惡英等有毒物質。
其三,提高火化率,推廣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是降低成本,節約木材和土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通常火化遺體比土葬遺體可以節約一半的費用,故我國推行火葬改革以來,僅此一項每年可節約45億元,累計已達數百億元,而目前50%的火化率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我國改革開放30餘年間,全國共火化遺體約8000萬具。如果按土葬一具遺體耗費木材2立方米計算,實行火化共為國家節約木材1.6億立方米,並且極大地解決了傳統土葬污染土壤、地下水和空氣,誘發傳染病的問題。另一方面,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佔地少、耗用資源有限,如果普遍採用,土地節約效果非常明顯,對於解決我國人多地少、死人與活人爭地問題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目前全國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嚴重不足,約63%的農村是空白,城市更是奇缺。因此,在農村必然存在亂埋亂葬現象,城市只能暫存在殯儀館或者購買墓地下葬,不可避免佔用大量土地林地。同時,由於土葬墓室不少為土石結構,青山“白花”現象嚴重,形成白色污染,且復原成本很高。
其四,規範市場秩序,是深化殯葬改革、樹立文明節儉風尚的需要。
殯葬改革的歷史表明,以往重殮厚葬和愚昧迷信的陳規陋習,可以通過倡導文明的殯葬觀念,改變殯葬方式得以改善。鋻於我國殯葬服務市場規模巨大,如果正確引導,將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因此,通過保障基本服務項目,合理確定服務價格,制止亂收費,將有利於保障群眾權益不受侵害,減輕群眾負擔;通過有序引入社會資本,打破行業壟斷,形成競爭局面,有利於群眾享受到豐富、低廉的服務;通過規範市場秩序,加強行業監管和自律,摒棄薄養厚葬、大操大辦的喪葬陋俗,有利於保障殯葬服務業健康發展,樹立文明節儉的社會風尚。
“綠色殯葬”有待制度保障
目前我國殯葬改革正在向縱深發展,改革的重心之一是解決公益性殯葬服務和設施不足、經營性殯葬市場混亂等問題。政府應從保障群眾基本殯葬權利出發,在殯葬服務各個環節增加基本服務供給,切實保障群眾殯葬需求。要積極傳播現代殯葬文化,樹立殯葬新風,改變傳統觀念,在繼續提高火化率的同時,大力推廣深埋、樹葬、草葬、花葬、海葬等生態葬法,正確引導殯葬改革的發展方向。
還需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政府公共服務。制定城鄉基本殯葬設施建設規劃,加大政府財政性投入,新建和改建一批城鄉基本殯葬服務設施,包括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及殯儀服務站等,改變部分地區殯葬設施短缺甚至空白的狀況,購置更新一批環保節能殯葬設備和公益性殯葬服務車,提高基本殯葬服務的可及性。政府應明確殯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採取低價或政府補貼的方式滿足群眾基本的殯葬需求。對於城鄉困難群眾應給予費用減免和救助。
此外,通過加強政府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加強殯葬相關法規建設,進一步明確市場準入與退出資質條件、許可變更等規定,依法管理服務市場。研究制訂服務標準,合理劃分公益性和經營性服務項目,分類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依法監督服務質量。當前特別要針對屍體運送、骨灰保管缺乏責任認定,骨灰盒、公墓墓穴等要價高的環節,加強政府監管。並加大公益性骨灰存放設施和新型公墓建設,逐步限制經營性公墓的新建和開發。要開放殯葬市場,以管辦分離、多方參與為原則,打破行業壟斷,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殯葬服務。
責編:汪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