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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員工佔據席位強關大門阻撓記者旁聽。
該女子把手機放到記者耳邊大聲播放聲像音樂。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冠南 實習生/沈雲芳)2009年百事(中國)有限公司陷入連串公關危機:“賄賂門”、“質量門”,甚至與其合作的中國天府可樂集團也在重慶法院控告百事,並提起鉅額索賠。上述事件塵埃未定,昨日,百事(中國)有限公司又坐上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該公司被指控單位犯罪,涉嫌罪名為走私普通貨物罪。與此案一同被提起刑事訴訟的,還有該公司的兩名主管。
■指控 偷逃關稅111萬餘元
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百事(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事公司”)及該公司僱員黃旭怡、林東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一案開庭審理。
據悉,涉嫌走私的貨物為可樂製造原料可樂果提取物B,供應商為美國味可美公司。
2005年4月,被告人黃旭怡在審核百事公司向海關申報進口可樂果提取物B的應提交材料時,發現美國供應商提供的商業發票中該貨物商品編碼為1302開頭,這一編碼當時的對應稅率為20%。而被告單位向海關申報時所用的商品編碼為3302開頭,該編碼當時的對應稅率為15%。如此一進一齣,相差5%的稅率,哪個正確呢?黃旭怡隨即查閱了海關稅則,證明對應稅率為20%的那個才是正確的,那是否應該改正,以免逃稅漏稅呢?
黃隨後向時任公司採購主管的被告人林東報告。林又將情況彙報給時任百事公司採購經理王奮強。王決定繼續使用原來的商品編碼向海關偽報這批貨物。
為了掩蓋偽報走私的事實,並逃避海關監督,被告林東授意下屬聯絡美國供應商味可美,讓其刪除發票上的1302開頭的編號。但是,味可美表示由於系統原因無法刪除編號。雙方最後商定在發票上增加百事公司方的錯誤編碼即3302開頭的。
根據公訴方的指控,上述3被告的伎倆被黃埔海關緝私局識破,並移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現查明,從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被告百事公司共計進口可樂果提取物B1萬餘噸,偷逃應繳稅款人民幣111萬多元。
■辯論 個人行為還是單位犯罪
庭審中,被告單位百事公司的辯護律師認為,起訴書指控的事情是僱員黃旭怡、林東、王奮強3人私自的行為。3人中,以王奮強職務最高,但是他向辯護律師表示,沒有將此事報告過公司高層,因此偽報編號的決定不是公司的旨意,不是單位犯罪。
對此,黃旭怡的辯護律師卻又認為,黃作為一名普通員工,無法確認進口産品應該對應何種編碼,因此其主觀上不可能存在走私的故意。根據我國刑法,走私罪的成立必須以主觀故意為前提。
對於辯護律師互相為自己的當事人辯解而形成的矛盾,公訴人答辯認為,被告黃旭怡、林東的行為是徵得採購部經理王奮強(另案處理)的同意,以公司名義實施的,違法所得111萬餘元也由公司取得,因此構成單位犯罪。兩名員工作為直接責任人也應承擔責任。公訴人同時表示法庭需要注意一點,王奮強此人,海關方面曾經多次與其聯絡,要求其從愛爾蘭回國就此事接受詢問,但是,此人至今都拒絕接受海關調查。
此案從上午9時開庭,審至下午5時,審判長宣佈休庭。
庭內反拴門庭外播音樂“封殺”記者
昨日上午,媒體記者從法院開庭公告得知此案後趕至法庭。本案的被告人黃旭怡和林東此前被取保候審,他們和百事公司的代表一起穿便裝坐在被告席上,法庭因此不設法警。然而令人驚訝的是,百事公司竟然有30多人前來旁聽,早早就擠滿了法庭所有的旁聽席位。兩名辦了旁聽證的女記者想要站著旁聽和搬來走廊的椅子進入法庭,竟然遭到百事員工的野蠻阻撓和恐嚇。隨後,百事的員工竟然從內插上門栓,把法庭密閉起來。
女記者克制地站在門外,把耳朵貼在門縫上繼續旁聽時,庭外的3名百事員工竟然在旁不斷干擾和挑釁,甚至於拿著手機在記者耳邊播放音樂。此舉被其他記者用手機錄像並斥責後,3人才有所收斂。
在下午庭審開始前,一名女記者早早地來到法院門口排隊等候,並排在第一位。然而進入法庭之前,多名百事員工竟然用身體把女記者圍住,繼續阻止記者旁聽。
在庭審的最後階段,三被告的律師都為其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發言結束後,百事員工竟然集體鼓掌。審判員為此制止説,“禁止喧鬧法庭,不能鼓掌”。審判員話音剛落,有百事員工指著兩位媒體記者,説記者有偷錄音和拍照。當事記者立刻反駁,但最終被請出法庭。後經法庭查證,兩名記者並沒有拍照及錄音。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