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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長周強走進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直播間,接受媒體聯合專訪。在回答湘江與洞庭湖環境治理時,周強説,湖南有8個市的生活用水來源於湘江,我們提出把湘江打造成中國的萊茵河,就是要進一步加大湘江的保護力度,加強對污染源的治理。(3月11日湖南日報)
萊茵河流經瑞士、德國、法國、荷蘭等9個歐洲國家,是沿途好幾個國家的飲用水源。曾經一度因為水污染,被稱為“歐洲下水道”、“歐洲公共廁所”,但後來卻成為最為人稱道的河道治污樣板。個中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還在於其制度設計理念。在由各成員國組成的12人萊茵河委員會中,雖然主席輪流轉,秘書長卻總是最下游的荷蘭人,最有話語權的也總是荷蘭人。正是這種強化源頭治理與監管的理念,成就了萊茵河河道治污樣板。
湘江的有效治理,正是成功借鑒了萊茵河治理的理念。早在2007年,湖南就出臺辦法規定,上遊城市對下游城市水質負責。這無疑抓住了水污染的根本。因為,處於最下游的城市,在河水污染上受“臟河水”之害最大,最能夠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説話,對於治理污染也最有責任心和緊追感。上遊城市要對下游城市水質負責,這種追根溯源的“倒逼機制”,無疑給上遊城市套上了“緊箍咒”,昔日污染的湘江水目前符合飲用水標準便是明證。
在中國,包括黃河、淮河、松花江等在內的很多河流,都如同湘江一樣,跨省、跨流域、跨地區,儘管有統一協調的部門,儘管有數萬人在管理,但由於沒能很好地處理“上遊”和“下游”的關係問題,在治理理念和制度設計上缺乏可執行力,使得“上遊”和“下游”互相“扯皮”,“上遊”轉嫁污染問題屢禁不止,由此帶來的水資源危機和公共危機迫在眉睫。
從更廣範圍來看,社會生活中不少事情也面臨著類似“上遊”與“下游”關係的處理問題。譬如説,食品安全問題、醫療安全事故、勞動爭議案件等等,正是因為相關部門不善於追根溯源,以至於“上遊”問題遲遲未能得到解決,未能防患于未然,才導致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讓百姓一再付出生命與財産代價,釀成種種惡果。
河水污染治理也好,社會公共管理也好,其間道理是相通的。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和鏈條,“上遊”往往是關鍵和根本,處理好了“上遊”,“下游”的問題可能迎刃而解,甚至根本不會出現問題。因此,與其為“下游”問題雷霆大怒,不如多花些氣力解決好“上遊”的種種隱患。我想,這或許就是周強省長一再強調“把湘江打造成中國的萊茵河”的真正用意所在吧。
責編:趙德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