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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本報6版刊發《殷墟甲骨文最早的確認地 天津馬家店遺址面臨拆遷》一文。其中,宿白、謝辰生、徐蘋芳、張忠培、黃景略5位中國文博界資深專家認為天津馬家店遺址 應被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屬於“重要歷史事件及人物活動紀念地”一類,建議依法對馬家店遺址認定,進行有效保護。據了解,國家文物局已根據專家論證意見書下達了相關文件,請天津市文物局根據專家意見對馬家店遺址進行認定。
3月3日下午,天津市紅橋區文化旅遊局負責人通過電話正式通知天津市建築遺産保護志願者團隊召集人穆森,紅橋區已經決定將馬家店遺址納入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並同時上報給了天津市文物局和三普辦。3月9日下午,紅橋區政府將同樣的答覆告知政協委員陳雍、王學書。馬家店遺址在經歷了漫長的認定過程後,終於被列為不可移動文物。根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下發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相關規定“普查中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保護。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文物、公安、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設活動,包括工業、交通和水利設施等大型基本建設項目,均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此次普查的有關規定。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採取有損文物安全的行動。”但馬家店遺址似乎仍難逃脫拆遷命運。
紅橋區文化旅遊局副局長許凱在3月6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説,根據1月28日該局組織召開的馬家店遺址專家論證會的論證意見,馬家店本身無文物價值,其價值在於王襄和孟廣慧在此確認甲骨文的歷史事件有重大紀念意義。會上暫定命名為“中國學者首次發現收購甲骨文片馬家店遺址”。許凱表示,專家論證認定的遺址是馬家店這個地方,但馬家店地上建築主體不是文物,跟拆遷並不矛盾,沒有必要保護。文物部門將會請規劃部門把這塊地留出來,將來可能會立遺址碑等紀念性標誌。有趣的是,據一位參加過論證會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介紹,截至本報3月3日的報道前,這個所謂的專家論證會並沒有形成專家論證意見,也並未向外界公佈論證結果,紅橋區文物部門也沒拿出認定與否的意見。
對於紅橋區文物部門的説法,穆森認為,“文物身份和保護措施是合一的,既然已經列為不可移動文物,要動的話必須經過專家論證,在沒有專業甄別的情況下就拆除,那認定和不認定還有什麼區別?”更何況《文物保護法》和天津市的拆遷管理辦法中都有建築工程應避讓不可移動文物和“原址保護”的相關規定。他認為,“最後馬家店的地面建築能留下多少,既要依據《文物保護法》,文物部門也要拿出意見,各方協商解決。目前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已經不是認定與否,而是如何依法行政和依法保護。” (記者呂天璐)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