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參政議政 實施"協商在前決策在後"原則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12日 10: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中國網3月12日訊 今天上午九點,在兩會新聞中心(梅地亞賓館)多功能廳舉行主題為“政協委員談推進政治協商”的集體採訪,浙江省政協主席周國富、江西省政協主席傅克誠、廣州市政協主席朱振中、福州市政協副主席王聰深等四位委員出席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有記者提問,大家都覺得政協委員是更敢講真話的,現在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渠道並不是特別通暢,政協委員應該怎麼樣更有效地發揮作用?

    王聰深表示,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渠道是暢通的。提案議案方面是一個很好的渠道。另一方面,是每次的全會和全會閉會期間,在我們政協組織裏面,經常組織委員進行調研、視察,而且都是圍繞著社會的熱點、難點和群眾關注的問題進行協商,進行調研,進行視察。然後,政治協商形成的一些意見,黨委高度重視,剛才很多委員都説過了,黨委的決策之前,要聽取政協委員的意見,要進行協商,協商在前,決策在後。像人大要通過的一些法律法規,地方的一些立法,也都是要徵求政協委員的意見,然後才能夠確定。政府要實施的各項大的工作,都是先徵求政協委員的意見,然後再進行實施。所以我們感覺,政協委員參政議政,反映各種訴求的渠道是暢通的,形式是多樣的。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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