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順妮:建議國家對基本藥物直接採用政府調控定價方式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12日 10: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侯麗軍)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市副市長劉順妮在兩會議案中表示,國家對基本藥物應直接採用政府調控定價而非市場競爭的定價方式。

  劉順妮代表説,2009年8月18日,國務院正式啟動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出臺了有關文件和政策,從全國各地實際運行情況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困難。

  劉順妮介紹,目前國家基本藥物定價採取的是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定價機制。即政府依據社會平均成本,並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及市場供求狀況制定國家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同時發揮市場競爭機製作用,允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交易價格。

  "這樣的定價方式適用於非基本藥物而並不一定完全適合國家基本藥物,容易導致各地區、各機構之間基本藥物實際零售價格同品不同價、價格虛高、監管難度增大等系列問題。"劉順妮説。

  同時,劉順妮提出,目前國家公佈的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遠高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的銷售價格。在實際操作中,省級政府統一招標也很難在國家零售指導價格的基礎上再大幅降低基本藥物零售價格。因此,基本藥物國家零售指導價格、省級招標零售價格均存在指導性較強而難以實際操作的特點。

  "目前,武漢市仍然存在80%以上基本藥物的國家零售指導價、省級招標挂網價高於同類或同品規基本藥物的實際銷售價的問題,基層醫療機構無法按全省統一招標挂網價銷售,否則會導致藥價不降反升。"劉順妮説。

  她在議案中表示,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極其重要的一個目標就是要切實給老百姓提供質優、價廉的基本藥物品種,其中零售價格相對穩定和統一對於制度框架的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劉順妮建議,國家應集中指定全國統一生産企業,制定全國相對統一的基本藥物零售價格(而非最高零售指導價格),並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直接按國家零售價實行零差率銷售。

責編:汪蛟龍

打印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邊看邊聊

驗證碼: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