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開發商拿地須先繳20%保證金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11日 12: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開發商今後拿地先繳20%保證金

    國土資源部遏制地價出新招

    開發商今後拿地先繳20%保證金

    廣州目前土地拍賣保證金為10%左右

    本報訊 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通知,開發商今後在拿地時一律按照底價的20%繳納保證金;成交後,需在一個月內繳清成交額50%的首付款。

    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了《關於加強房地産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土地出讓的各個環節制定了更加嚴格和細緻的要求。

    《通知》規定,土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於出讓地塊所在地級別基準地價的70%,競買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最低價的20%。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

    商品房用地出讓

    可按照限價房出讓辦法

    《通知》要求,土地出讓成交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餘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得超過一年。而對已簽合同卻不繳納出讓價款的,必須收回土地。

    《通知》稱,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商品房用地出讓可按照政府確定的限價房項目採用競地價辦法招拍挂出讓。(國土資源部網站)

    廣州土地市場

    “不存在空手套白狼”

    又訊 (記者蔣悅飛)針對國土資源部昨日下發通知,記者連線了廣州市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他表示,廣州正在制定土地拍賣保證金管理辦法,國土部的新規定可以寫入這一辦法。新規對廣州土地市場影響不大,將直接增加開發商拿地的違約成本。

    記者查看廣州近期的土地拍賣公告發現,目前土地拍賣的競買保證金一般為10%左右。一旦實施新規定,廣州今后土地拍賣的保證金將增加10%左右。

    黃文波表示,國家的規定並不是針對廣州的。廣州的土地拍賣市場非常嚴格規範,在全國是出了名的,根本不存在空手套白狼的情況。

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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