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研究是否將公職人員財産申報制度上升為法律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10日 12: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中國網3月10日訊 今日上午11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主題為“人大立法、監督工作”的集體採訪。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高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局長竇樹華,將出席集體採訪並回答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 中國網 林勁松/攝影

  針對記者提出的公開官員財産收入申報這方面的立法已經開始了嗎,如果開始了,現在到了什麼進度的問題,李飛説:“公職人員財産申報制度的建立和立法的問題,每次開這樣的發佈會都會提到。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從90年代開始,我們就非常重視公務員的財産申報制度,1995年就制定了《縣處級以上幹部財産申報規定》,2009年又進一步規定了《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其中也包括個人財産和其他有關情況報告的義務。”

  李飛指出,今後是否會上升為法律,還在研究中。制定法律的程序,一定要等到條件成熟,有一個積累經驗過程。也會參考國外公職人員財産申報制度的做法,各個國家也不一樣。另外,還會有一些配套的制度做支撐。首先是個人納稅方面,二是信用體系方面、個人信用制度建設方面需要有配套的制度,以保證如不去申報,就可以發現問題。這方面也正在研究,使申報能起到約束作用,而且也可以切實反映實際情況。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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