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立法主要靠財政支持 現有能力推進民生立法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10日 11: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中國網3月10日訊 今日上午11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主題為“人大立法、監督工作”的集體採訪。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高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局局長竇樹華,將出席集體採訪並回答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 中國網 林勁松/攝影

  針對記者提出的近些年來中國的民生立法體現在日益關注民生,這個趨勢的背景是什麼以及體現了什麼樣的立法理念的問題,李飛説:“這些年來,我國立法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立法領域,即加強社會方面的立法。大家知道,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進行了經濟體制改革,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促進生産力發展、建立市場經濟方面的立法比較充分,包括在利用外資方面、在推進公司證券和各個市場建立方面的立法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我國的社會立法有一些滯後。”

  李飛指出,這在某種角度上來説也有其合理的地方。社會領域立法主要是靠大量政府財政經費支持的。這些年來,我國財政收入增長很快,有了這個能力,在這方面推進有利於民生方面的改革以及落實一些安排。相應的,在法律上要加以體現,而且要通過立法推動這方面的改革。這些年來,全國人大制定立法規劃的時候,都把涉及民生方面的立法作為一個重點,這些年來,社會立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大家比較關心的,像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社會保險法》,就屬於這方面的立法項目。前幾年還制定了《勞動合同法》,以及對《殘疾人保障法》進行了一些修改,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立法。今後,即使我國的法律體系基本形成,如果要進一步完善,也要重視社會方面的立法。

責編:汪蛟龍

打印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邊看邊聊

驗證碼: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