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國:建議增加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的內容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08日 10: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人民網北京3月8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上午,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王兆國在報告中指出,為增加選民對代表候選人的了解,建議增加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的內容。

  王兆國説,一些地方提出,基層選舉中,對代表候選人情況的介紹過於簡單,影響選民投票積極性,為增加選民對代表候選人的了解,建議增加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的內容。據此,建議將選舉法第三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修改為:“選舉委員會根據選民的要求,應當組織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由代表候選人介紹本人的情況,回答選民的問題。”(修正案草案第十一條)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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