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國:推薦代表候選人人數不得超過應選代表名額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08日 10: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人民網北京3月8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上午,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正案草案的説明。

  王兆國在介紹關於推薦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時説,一些地方提出,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時,是按應選名額提,還是按差額數提,在實踐中理解不一,做法不同,應予明確。據此,建議增加規定:“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每一選民或者代表參加聯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均不得超過本選區或者選舉單位應選代表的名額。”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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